法医工作的真实记录  [转载]
ccpp      2020-5-12
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16-580863-1.shtml
原作:zzh921
时间:2006-03-2307:38:39

  转自:http://blog.sina.com.cn/m/wzmczzh
  我知道大多数人听到“法医”这个词会想到什么。血腥的凶案现场、恐怖的尸体、阴暗简陋的工作环境。我也曾看见年轻人仰慕的眼光,热切的企盼着了解我的经历。鄙视也好,仰慕也好,我在人群中快乐的生活着,我只想说,我不曾后悔我的选择。
  其实,和中国大多数法医一样,我本科毕业并不是法医专业。临床医学的学历把我带上了外科医生的工作岗位。几年外科医生的生涯让我感触良多,回忆起当初的日子我仍然觉得阳光灿烂。也许是太年轻,日复一日重复而单调的手术和日见严重的椎间盘突出把我送上了忍耐的边缘。我决定考研究生,报考时我的选择让大家大跌眼镜:法医。当时选择的原因很简单:我翻遍了全国研究生招生目录,护士专业不到10名,法医不到20名,我选择了后者。
  时光如电,转眼6年又过去了,世界在变,我也在变,时光如果能够倒流,我作出选择原因可能不会再如此的简单,但是我仍然会作出同样的选择。因为我从不曾后悔过我的选择;因为我无法忘怀民事案件中冲突到达白热化的当事人双方因为我们的到来而冷静下来的场景;因为我无法忘怀刑事案件中当我们从蛛丝马迹中成功的重建起现场的成就感;更因为我无法忘怀死者家属感激的目光。
  我想轻轻的说一声,我是法医,我为我的职业感到自豪。

  作为一名法医,我当然非常清楚这个职业现在面临的种种不公正待遇。我无法去改变世界上所有人的想法,我想做的只是通过这个博客让世界有更多的人了解我们这个职业,了解我们这一群人。不可避免的我会在这里讲述一些在我身边发生的、我亲身经历的案件,当然,由于法律的缘故我只能讲述一些过去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些故事会给人带来什么样的想法,血腥?惊险?还是不可思议?这一些已经不是我可能预测和把握的,我能做的只是真实的再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经历,我能保证的只是我要讲述的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丝不多,也一丝不少,我不能肯定接触到一些血腥的照片社会公众会作何评价,因此,还是让我们从文字的讲述开始吧。

  这是我走上法医生涯没多久的一起恶性案件。每年我会接触上百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平均一天不止一例。很多案件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我忘怀,从不再想起,而这一状案件我想我会一辈子记得,不仅仅是因为案件本色的血腥,作案人手段的残忍,更让我无法忘怀的是受害者,一名弱女子让人敬佩的反映。甚至,有时候我会希望能对她问一声,现在,你还好吗?
  案件发生在南方的一个工业城市(请原谅,在我所有的讲述中,我必须隐藏所有的地名和人名)。这个城市有着众多的国有大型企业,许多都功勋卓著,赫赫有名。这些企业的规模往往让我吃惊,因为它们本身就好像一个小型的城市:员工加上家属有几十万人,厂区独立,有自己的保卫处、厂区所在地区有法院、检察院,给我的感觉是除了军队外它简直拥有一个小型国家应该拥有的一切。这一切形成这个工厂很独特的文化氛围,很多人祖祖辈辈在这里工作,他们的厂长是前任书记的儿子,不少人夫妻、父子在同一个车间工作,这起案件的受害人也是如此,她的父亲,正是厂保卫处处长。
  那是一个很弱小的女性,她身高不足1米55。我甚至清楚的记得给她作检查时我一只手就轻而易举的把她提到了床上。但是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和她对此的反映却和她的身材如此的不相称,以至于在我的思想中她不应该是这么矮小。
  案件发生在一个冬季的下午,下班时她的同事很清楚的记得她离开了工厂,但是她没有回到她不远的家。着急的父亲打遍了所有朋友的电话,直到第二天早晨,一个上早班的工人在厂区围墙外面一栋几乎被拆毁的废弃小楼外发现她。这时候,她的双眼已经被剜出,气管被切开,更让人震撼的是她用自己的鲜血在地上写下了自己家庭的电话号码,这是这个号码让她的父亲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残忍的消息,。
  很难评价是幸运还是不幸,她没有死。学医的人会知道,切开了气管并不一定死亡,只要没有切断旁边的大血管:颈总动脉和颈总静脉。因为人体所需要的空气可以通过颈部的这个切口进入肺,她并不会因为窒息死亡。在送医院后医院做了气管插管,空气将从这个金属小管进出,由于切口在声带的下方,着急了解案情的我们只能用一个木塞将这个孔道堵住,否则她无法发音。从她断断续续的讲述、不时的手写补充和现场废弃小楼楼梯间四处喷溅的鲜血想象到当时发生的一切:下班后她独自走在厂区围墙外的小路上,突然后脑遭受到重重一击,她是因为被剜眼的剧痛弄醒的,挣扎显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后来又被切开了喉咙,作案人以为她已经死亡后离开,她挣扎着爬出小楼试图喊叫,但是切开的喉咙让她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她只好蘸着自己身上的鲜血写下一串阿拉伯数字.......
  这肯定是一起恶性案件。当天上午省公安厅就挂牌督办,而且派出了精干的刑侦人员和警犬,市公安局也派来了人手,现场周围做了地毯式的搜查,很快凶器被发现,打击后脑的是一根有点弯曲的树枝,切开喉咙的是一根钢锯锯条。从受害人颈部的创口我们就知道这会是一把锯条,当看见血迹我们当时就肯定这就是凶器。但是上百警力把现场的草都给踏平了,留下了大堆的矿泉水瓶和方便面盒还是没有发现那双被剜出的眼睛,后来,当犯罪分子被抓住,带他指认现场时才在一个废弃的枯井找到这一对眼球。
  这次搞技术的好像难度不大(公安局里的法医和刑事技术人员包括什么手印、足迹的统称技术中队)。受害人还活着,现场也破坏不严重(这要感谢厂保卫处,往往对现场破坏最严重的是看热闹的群众),现场重建没费什么力气,剩下的关键是如何破案了。
  恶性案件在我们国家破案压力很大。一般这种案件会是公安局主要领导挂名负责,多警种分工合作的一个局面,最有意思的是一种叫挂牌督办的政策,有点像古代的“追比”,捕快们多长时间没破案就会打板子,好像秦琼原来过的就是这么一种日子,最后被逼得卖马。因此案情讨论会上总是烟雾缭绕,但很快意见就分成了对立的两派,一派认为这是一起报复案件,原因很简单,第一,受害人的父亲是保卫处处长,几十年的工作不可避免的得罪不少人,比如说厂区层出不穷的盗窃案件和时有发生斗殴甚至是凶杀案件;第二最有说服力:案犯的手段令人发指,完全到达了一般强奸案件不可能到达的程度。但是我们几个法医不同意。我们的分析是这样的,这起案件不像一般的报复案件。一般的报复案件是“打了就跑”,比如说把受害人头一蒙,一顿棍棒后撒腿就跑,因为犯罪嫌疑人不愿暴露他的身份;再不然有些心理变态的犯罪嫌疑人也会以折磨受害人为乐,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犯罪嫌疑人往往起报复的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会精心准备作案工具和作案场所,但此案不符合,第一是凶器不符合,打击头部的是一个随手拣来的有点弯曲的树枝,要是有准备过程打击头部可以有很多选择,比如说自来水管或者棒球棍,锯条也不符合,这时候犯罪嫌疑人拿出一把磨了很久的刀子才比较符合逻辑;第而是现场位置不符合,要想以折磨被害人为乐趣前提条件是作案的地方隐蔽,但这次案件就发生在厂区围墙道路旁边不远,这不符合逻辑,我们认为这就是一起普通强奸案,但是我们也无法说清如果是杀人灭口切开喉咙就够了(一般人会这么认为),剜出眼睛是为什么?
  主张是报复案件的只要是厂保卫处的人,坦率的说他们那几天有一些扰民的行为,似乎看不顺眼的都是强奸犯。我可以理解他们,因为我完全可以理解战友的女儿被伤害到这个程度而自己却是一名以保卫人民人身财产安全为职业的人,这种强烈的心理冲击下我也会很激动。这种情况谁也说服不了谁,案件有很重要,大家只好兵分两路,一路人马认为是报复案件,主要排查在厂区内犯过事的人,特别是刑满释放的;另外一路人马以一般强奸案为工作思路,坦率的说主要排查低收入人群,比如说民工。因为现在的情况我们也很了解,能够花钱解决的事情没必要冒坐牢的危险。有意思的是一个正在搞基建的民工当天上午不知去向,下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到老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交代是看过一本书,人死之前看到的东西会留在视网膜上就剜出了受害人的眼睛......
  破获这起案件好像没给我们带来太多的欢乐,随之而来的奖励也不能,大家的心情都有点沉重。我还记得几个细节:公捕大会上犯罪嫌疑人民愤极大(来参加的群众都是一个厂子的),妇女们吐口水,甚至往前冲,大会不得不草草结束,市公安局的组成人墙把犯罪嫌疑人带离会场,这也阻止不了后来警车被飞来的砖头打了一个窟窿;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那个受害的小女孩,她没过几天就要求男朋友给自己放音乐、聊天(用笔,暂时她还是无法发音,直到半个月后),黑暗中她用乐观充实着自己......
  过了几年之后,我又因为公务的原因回过这个地方,听说她的男友和他分手了,我沉默了一会,觉得这个男人还是可以理解,因为这是一个太封闭的小区,这件事会成为几代人的谈资,我想问一下她现在还好吗?最终嘴唇努若了两下,没有问出口。
评论




2楼  楼主    ccpp      2020-5-12 14:22:11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当知情人在我的博客留下:
  故事发生的城市里拼音里有个标志性字母Z对吗
  如果是
  那么我告诉你
  那女孩结婚了,还生了小孩
  据我从医的妻子说,进医院手术室做剖腹产时候
  那女孩的老公一直跟着,紧握着她的手,深情地望着,细声安慰
  
  为这事情我还被老婆批
  她说:你看别人老公多体贴,如果我眼睛瞎了你还会对我好吗
  我说:你眼睛不会瞎啊
  结果我获得了不敢面对现实的罪名
  的留言的时候,坦率的说,我哽咽了.
  在我的博客里面还有更多的法医故事,大家可以登陆http://blog.sina.com.cn/m/wzmczzh去看看,我也会不定期的转载一些过来.

  我得说,
  http://www16.tianya.cn/techforum/Content/16/578040.shtml记载的不算什么.碎尸?这个月我第三起了.腐败?我曾经开过死亡两年后的棺材(就是在那具尸体我们检查出了砒霜成分,证实死者死于谋杀.)
  那就是我的工作.

  王宇是第一个给我的博客留言的人。他希望能有些对他的职业生涯有益的建议,我答应给他讲一个故事,在答应他的同时,这个故事就飞快的浮现在我的脑海,因为这样的经历哪怕对我而言也是难以忘怀的,自从它一出现在我的脑海,任凭我怎么努力,也无法将它驱赶出去......
  那也是在我开始法医生涯没多久的时候。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随后的职业生涯中类似情况虽然有很多次,但是双方冲突的规模从来没有到达那样的规模,给我的压力也从来不会像那次一样大......
  思绪把我带回到5年以前。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山村,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因为一起兄弟俩突然一起暴死的案件。对于一个山区家庭,家内仅有的两个壮劳力突然死亡你应该明白意味着什么,那和天塌下来没什么两样,白发苍苍的老母很快报了案,小县城没有自己的法医,当我们一路上经过无数个盘山公路特有的惊险急转弯赶来,已经是六个小时以后了。这起案件很快我们就分析清楚了原因:两个死者接触在一起死亡在一块稻田,旁边有山民为了防止野猪侵扰私设的电网。尸体上很快我们就发现了典型的电流斑,那是强大电流击穿皮肤造成的特有改变:中央是一个烧黑了变硬的电流出入口,四周的皮肤像火山口一样隆起。放在显微镜底下就更明显了,电流的出入口往往有电极融化的金属屑,一般是绿色的铜,这能帮我们判断电极金属成分;原来杂乱的鳞状上皮细胞会像被梳子梳过一样,变得整整齐齐,细细长长;而下面的蛋白质会凝固起来,失去原有的结构。看到这些我知道我们不可能会弄错,因为这是犯罪分子再狡猾也无法模拟的。但是我只能很对兄弟俩对用电常识的缺乏叹一口气,因为这种情况用手去把已经触电的人拉开无异于自杀,事实上你也很难拉开,哪怕你自己是不怕电的:这个时候电流造成的肌肉痉挛让死者离不开电极,而这种痉挛的力量远远大于一般的肌肉收缩,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断电或者用木棍拨开;后续的工作你要是懂得一点心肺复苏的急救技巧被电击的人生存机率会大得多,如果你不懂,摸摸他没有脉搏了,在他胸前心脏的部位打上一拳也会很有好处。
  当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仅是兄弟俩用电常识的缺乏,更深刻的是小山村的贫穷。很多人还住着土坯屋,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坦率的说很多家庭全部的财产比不上我们固定证据用的尼康f-100相机。我还想饶舌两句,在我们国家私设电网致人死亡判得很重,甚至极有可能重于你故意去把别人打成重伤甚至死亡。这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但是我们国家把这种情况第一认为是一种故意,虽然你不是故意的杀死某一个人,但是电可以电死人小孩都知道,因此你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故意,放任这种可能发生(放一块“有电危险”的牌子帮助不会太大);第二你虽然不是故意去杀某一个人,但是你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而不止一个人,因此这种情况有个很吓人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什么纵火、投毒、决堤是一类罪名。
  这一次命运有把我拉回了这个小山村。一大早我还迷迷糊糊就接到电话要紧急出动(我的手机永远24开机)。然后我又迷迷糊糊的在盘山公路上盘旋着,一下车,我几乎惊呆了。
  警车把我们拉到了镇政府。镇政府在一个山谷,现在是一片狼藉:一楼的玻璃没有一块完整的,办公用品一地都是,许多柜子被砸坏,一具老人的尸体正摆在镇长办公室的办公桌上!
  这还不是让我最吃惊的。让我最迟惊的是,山谷两边的山头上站满了拿着锄头、洋镐的山民,数量少说也有几千,加上看热闹肯定过万。现场虽然是把县里可以调用的警力都调用过来了,但那几十人好像撒胡椒面一样在人群里看不见什么影子,何况他们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十几个人扎成一堆,你几乎觉得没什么警察;而这个时候,两位显然是带头的老族长走过来,对我们当头就拜,喊着:“青天阿,你们要为我们作主啊!”
  我向老天起誓,那一天县里的几个哥们没有按照一般原则先向我如实介绍案情。我几乎是被他们骗来的。但是来了,我就不能走,也走不了了。


3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4:13
感谢大家的支持!我尽量把博客的内容搬过来,大家也可以直接来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19200672
  很快我就搞清了大致缘由。这片地方本来就非常贫穷,收税向来就是难题。最近税改费村民们意见不小,和政府之间小冲突过好几次,可以说本来就是一个火药桶,而这一次是计划生育工作出了问题。我得承认几年前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的确抓得很严,所谓的“通不通,三分钟,三分钟后龙卷风”,什么扒房子、毁地的都有。这位老人当然早就过了生育年龄,超生的是他的儿媳,儿媳到外面打工做了超生游击队,计划生育工作组来找没找到,就把老人带走了,老人是坐着计划生育工作组的摩托车走的,但是再也没有回来。
  后面的事情就众说纷纭了,老百姓认为老汉平素健康,前一天还在下田劳动,怎么会突然死亡?带走老汉的时候就是推推搡搡,出了村子一定打了老人家。计划生育工作组则坚持没有这回事,他们还把老人送了医院积极抢救。谁是谁非?不做尸检是搞不明白了,所以县里一大早就把我们叫了过来,但是家属群情激愤,尸检能行的通吗?
  我们出发是早上,到了已经是下午,是吃饭的时间了,县政法委书记请我们吃饭,这饭不好吃,我知道。不过政法委书记肯定比几位老族长有水平,先讲了一番县里3大班子是如何让重视,3位县常委停下一切手上的工作坐阵指挥,然后就奔了主题,他的话还真是发人深思,言简意赅,他说的是:“当前,安定团结是大局!”
  安定团结是大局!多么冠冕堂皇,永远也不会错的一句话!但是,他的意思有谁会不明白吗?谁要是不识大体,破坏这一大局,你就走着瞧!我觉得咱们有些官员说话的水平我还真是服气,我学不会,不过,他既然说县政府如何重视,意味着省政府甚至有可能市政府还被瞒在鼓里,他的心也是虚的!
  我得承认我是一个凡夫俗子,吃饭的时候我还真是在一通胡思乱想。首先是在肚子里狠狠的腹诽了几个把我骗来的弟兄,简直TMD!现在从那个角度我也走不了了,只能硬着头皮干,可怎么干?要是工作没做到位,结论有利于政府,外面的还不得民变啊?别说一人给我一下,一人一口吐沫我也淹死了。要是有利于村民,呵呵,在这块地皮,在人家父母官手上我还要不要混了?
  左也不行右也不行,TMD老子就不左不右了!先是说服老族长,要搞清情况必须尸检。这里我多说两句,在这种情况我总是坚持尸检的,不是说因为有“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尸检。”这麽一句法律条文,而是我觉得要搞清事实真相才是真正的对得起死者,不然死了也是糊里糊涂!我们国家封建意识浓厚,在这一块老是有点转不过弯来。
  老族长说服了,当然我得向他保证我一定公正处理此案,咱们带着他就去见父母官!当着双方的面说明了,我看见什么就是什么,决不颠倒黑白!然后,双方各派出代表,监督我的行动,两个好处,一是还有什么地方有怀疑,当场指出我继续解剖,第二,谁也别不放心谁!
  当然,动手之前还要进行一点法医知识普及。村民们派出的是村医,县里派出的是刑侦队长,两人一起过来,先说明,我还没见尸体,但是有些现象容易引起普通人误会的先说明白,比如说尸斑,人体血液是不断循环的,一旦死亡就会停留在低下部位,比如说躺着就会在背部、腰部等没受压的地方,如果尸斑已经充分形成了再移尸,我们会看得出来体位和尸斑不符,就这个简单的道理我们破获过好几起凶杀案件!但是在现在的情况,尸斑很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打击所致,所以先得跟他们说清楚,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第一是部位不同,尸斑只能在低下部位,第二是切开不一样,皮肤於青是血管破了,血液早就渗入组织,是擦不掉的,尸斑则血还在血管,一擦就掉!
  我会永远记住那次尸检,市公安局派来了两车防暴警察,两车防暴警察整齐的从两辆军车上下来,齐刷刷的跑步到指定位置,人群在自动的散开。他们组成了人墙,把我们保护在镇政府的大院进行尸体解剖。整整齐齐的1米7几的身高,整整齐齐的头盔,这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国家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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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zzh921Lv4时间:2006-03-2310:42:00
  剩下的事情其实很简单。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当你认为复杂无比的时候,其实是你自己把它想复杂化了。
  老人死于脑溢血。没有任何的外伤,但是计划生育工作组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这是老人家第一次被拉去“见官”,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计划生育工作组是个什么级别的官。紧张、害怕让他的心情激动,血压骤升,于是脑血管爆裂,很快死亡。像这种情况我们法医是这么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脑溢血显而易见,照片和组织切片都可以作为证据,但根本死因是因为脑动脉粥样硬化,因为没有脑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病变,一个正常人是不会因为情绪激动而脑溢血的。那么计划生育工作组的责任在于粗暴的工作方式促进了疾病的发展,没有这个事情老人家很可能可以多活几年,我们把这个叫诱因。那么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简单的说就是赔钱。但是村民们砸了镇办公室,这个是扰乱公共秩序,小到刑事拘留,大到判刑都可能。可能是所谓的“法不责众”,或者是县里面不想把事情弄大,一个多月后象征性的把几个年轻人关了两天了事。
  很难说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有多大。至少,在民事案件中尽量请双方当事人到场成了我的习惯。当面了解情况,当面尸体解剖,有任何意见双方当面提。没想到这种方式成为了一种化解矛盾的神奇方式,当双方知道问题会被公正解决的时候,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而且这成为了实践我老师“决不颠倒黑白”这句教诲的可靠保障。每年看着不断有法医犯错误下马,我知道这句话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其实很难。在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中,多次遇到过类似情况,坦率的说,中国人“人死为大”,法医往往是在矛盾冲突的暴风眼,但从那之后,无论场面有多么火爆,我从未觉得过一丝惊慌。


4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5:22
一入行的时候就听老法医说,法医有两大难,一个是水中尸体,一个是高处坠落尸体,因为这两种尸体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很难判断。偏偏这两类案子都很常见,我所在的城市水道纵横,一年落水的尸体(我们叫水漂)有100多具,高坠每年有总有好几例。水漂留着下次有机会再给大家讲几个故事,今天先讲一个高处坠落尸体(我们叫高坠)的案件吧。
  
  ;当时报考法医的时候朋友就很奇怪,我想很多人也会这麽想,当法医要跟尸体特别是残肢断臂打交道,能不害怕吗?可能是几年外科医生的经历锻炼了我的胆量,现在的我一点也不怕残肢断臂,反而害怕干干净净什么也看不出来的尸体,那意味着你什么线索也没有,怎么重建现场,怎么破案?相反,尸体损伤越多,说明犯罪留下的痕迹越多,重建现场的可能性就越大,这就是所谓的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吧。高坠的尸体往往毁损非常严重,但是就是根据这些严重的损伤我们能够判断死者坠落前的姿势、坠落和翻滚的过程、有没有中间障碍物以及落地的姿势,再根据这些资料我们就可能重建现场,有时候比拿着摄像机还精确。是不是有点太玄了?看看我的一个真实案例吧。
  
  那是去年的一天,正是春天乍暖还寒的时候,检察院的叶佳(再次提醒大家,名字和地名我必须隐去)给我打了电话。其实每次叶佳打电话就肯定是个麻烦案件,因为检察院主要负责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但是叶哥部队出身,人挺正直,加上几十年的老经验,我很喜欢和他接触,检察院又人手不够,就他一个挑大梁,一有案件要人帮忙他就必须喊上我,所以一起合作过很多次。
  
  果不其然,这次是某县级市几个警察把一个吸毒人员带到一家宾馆6楼问话,30分钟后这位吸毒人员就摔在宾馆的楼下了。听到案情我就眉头一皱,带到宾馆?为什么是宾馆?这里肯定有问题!但是这种案件肯定棘手,我们还没到事发地,一路上两个人的手机就响个不停,了解情况的、说情的一大堆。呵呵,有点意思的是家属和警察双方都有人说情,而且都是我们惹不起的主子!不过我们好像对这种情况都习惯了,两人对视一笑,接着研究案情。
  
  我计算过,高中物理告诉我们h=1/2gt2,6层楼一般在20米左右,20米的高度如果把空气阻力忽略不计,整个坠落过程大约要两秒钟。两秒钟!只要两秒钟!两秒钟的流逝一般人都几乎不会察觉到,但是正是这两秒钟让一个生命消失;也正是这两秒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必须搞清楚!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驱车赶到了案发现场,习惯性的我把四周环境观察了一下,宾馆环境还不错,比较干净,案发窗口面对着的街道比较狭窄。当地的公安、检察院的人员早就到齐了,也来不及寒暄,我们就直奔主题了。
  
  一仔细观察,疑点越来越多。首先是这名死者不像其它吸毒人员一样瘦弱,胳膊上也不像其他吸毒人员一样全是针眼,再仔细观察一下他的鼻粘膜,心里基本就有底了。吸毒人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吸毒,一种是吸,不过不像电影里那样直接吸白粉(这么干的人不多),而是用锡箔纸或者金属汤勺烧了吸,这种吸食方式会造成鼻粘膜的萎缩,另外一种就是注射,一般都是自己给自己注射,所以胳膊上常常满是针眼。但是这个人的确因为吸毒劳教过,剩下的解释只能有一个,他现在已经戒毒一段时间了。接着观察下去,等解剖一结束,我的心里已经跟明镜似的了。
  我得告诉大家,下面我对死者身上每个痕迹的描述并不是按照我们发现的先后,我们对死者的检查会有一个固定的程序,但是如果按照那个顺序说会把大家听的胡里胡涂,不知所云,所以我把它们重新排了个顺序,按照发生的先后依次排列下来,就好像给大家放一遍电影一样,这样大家就不用像我当时一样烧死那么多脑细胞了,呵呵。
  首先发生的应该是死者右脚脚根的灰尘。经验告诉我这决不是高坠落地后脚根着地造成的,因为如果是那样强大的暴力会一直向上传导造成死者一系列的骨折,比如说跟骨、胫骨、椎骨,最常见的是颅骨底下枕骨大孔的骨折,这个地方正是颈锥和颅骨交界的地方,很容易发生损伤,而且,左足着地,力量传过去会造成枕骨大孔右侧骨折,右足着地则会造成左侧骨折,我没有发现这些现象,所以绝对不是落地造成的,相反,我在右脚的袜子和鞋垫上也发现了灰尘,这说明死者鞋子曾经脱落过,后来又穿上了,那么这应该是在抓捕过程中扭打形成的可能性大。
  下一个发生的应该是他右大腿内侧的两两平行的皮下出血,可能会和想象中不一样的是人体被条索状物抽打后的皮下出血并不出现在打击物的下方,因为打击后由于受力正下方的血液被挤走了,反而是打击物两边毛细血管会破裂,呈现出两两平行的皮下出血,我们把这叫做“中空性皮下出血”,或者是“竹打中空”,当然这种现象会显示致伤物的形态特征,但是还不仅仅是这些。我们能推测出的是:1:打人的人是比较有经验的,大腿内侧比较痛,不容易被发现,同时他并不打算让他死亡,只是想让他说出些什么;2.对侧大腿和膝关节下方没有类似痕迹,我们可以推断出死者受打击时的身体姿势:跪下,双腿分开。因为用条索状物抽打如果死者是站立、双腿并拢的话,对侧大腿和膝关节下方应该有类似的伤痕,手臂上没有出现类似伤痕说明死者在当时的被完全控制的,不能本能的阻挡;3.一般说来鞭梢力量较小,根据皮下出血的走势,我们可以推断出打人的人的位置:他站在死者的左侧,手向下挥动,这是心理威胁的体态,被打的人会由于看不到什么时候鞭子落在自己身上而害怕,这更加说明是为了让他说出什么:如果仅仅只是泄愤,打人的会站在对面,这样比较好用力。(不知道没有图大家是不是看得明白,呵呵,有网友说图有点恐怖,对了,这里所说的方位什么上下左右内外的都是以人体站立,双手自然下垂,手心向内为标准的。)
  然后发生的是整个案件的关键点,死者的手腕有伤,但伤痕没有出现一般捆绑物比如说尼龙绳的花纹特征,看得出来这是手铐形成的。奇怪的是手铐痕的特征和走向:左手的手铐痕从下外走向内上,十分倾斜,右手正相反,从外上走向内下,而且从手铐痕到大拇指下方有大面积的刮擦痕迹,这说明死者的手铐痕迹是在脱铐的时候形成的,而且,由于大拇指下方是手最粗大的地方,他脱铐成功了!脱铐是一种求生的本能,他并不是想死,为什么他最终会坠楼而亡呢?

  很惭愧,一个故事分了好几节都还没写完,今天把前面写的都放在了一起,准备把剩下的一次写完!
  上次说到死者被警察带到宾馆后被逼供,然后死者做了一件大家都想不到的事情:脱铐!我想这对于警察肯定也是一个意外。但是,警察是想逼供的,不想让他死亡;他本人脱铐更是一种求生的表现,那么为什么最终他会坠楼死亡呢?
  我们假想一下,如果是警察为了逼供做出了极端的事情,把他推到的窗外,结果失手坠楼,那么第一应该至少有两个警察同时动手(和电影里不一样,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因为人体至少100多斤),但是宾馆的窗口没有那么大;同时坠落后那么短短的两秒钟时间和空中坠落的情况是不可能让他完成脱铐的,剩下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死者脱铐是准备逃跑!
  我们来一起回顾一下死者在脱铐前后的思维活动:显然警察是问了一件他知道但是不能说出来的事情,以至于他宁可选择逃跑;这是一个很狡猾的人,在警察逼供的同时他的眼睛在四处张望观察环境,警察人数太多,从门口逃出不可能,他甚至试了一下,发现手铐并不太紧;同时他发现了窗口对面的房子很近,同时还有一个很大的广告招牌(大家还记得在观察现场周围环境的时候我说事发窗口下面的街道很狭窄吗?后来我又去现场看过,如果是在平地,完全可能跳过去);然后他选择了一个窗口没人的时候突然发难,脱铐而出准备从窗口跳到对面的广告招牌上逃跑,但是,百密一疏,他没有考虑到的是窗台!一个是窗台有一定的高度是个障碍物,二是他原来是跪姿,加上房间内显然无法充分助跑,结果是坠楼而亡!
  后面发生的事情在这个案件就无关紧要了:坠楼后他先是横着打到了一楼的水泥雨檐上,这一下很重,水泥雨檐打断了他的上臂和肋骨;同时让他的身体发生了一个姿势的改变:变得头朝下落地,这两下的任何一下都是足以致命的,他的结局也就只有死亡了!
  剩下唯一的疑问是:警察在问他什么让他如此害怕以至于甘冒这样的大险也要逃跑?其实这也不难推段,后来当我把分析说给当时在场的警察听的时候,他们也终于说出了实情,这更加证实了我的推段:死者在贩毒!呵呵,大家别以为我在扮事后诸葛亮,明明是问出来的说自己是想出来的啊,我是这麽想的:这个人不可能是因为吸毒被这样逼供的,在我们国家制造毒品、运输毒品、贩卖毒品都是犯罪,吸毒不是,它只是一个违法行为,何况一个稍微负责一点的片警对自己的片区哪些人吸毒应该是了如指掌的,以为这些人随时可能因为缺乏毒资铤而走险,何况,他现在已经戒毒一旦时间了;但是吸过毒的人会知道毒品的钱是一种什么样的暴利又是如何好赚(如果不被人发现的话),因为他自己深有体会;然后是贩毒的刑罚足以让他做出这样的举动,甚至有人随身带着枪支、炸弹贩毒,对他们来说不成功就成仁。
  事实证明我的分析无懈可击,警察是收到线报他在贩毒,但是第一从身上没搜出来,第二人已经死了,线索全断了,他们也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我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个案例。我知道辑毒的风险,也明白大家对毒品的痛恨,但是刑讯逼供大家也一样痛恨;贩毒的人已经死亡了,虽然他很可能有罪,但是我们没有证据,而且这样的死亡对谁包括他自己都是一个意外,某种程度上他还是一个冤魂;这种事情的谁是谁非有谁能一句话说明白呢?幸好我已经完成我的任务,剩下的事情让法官去判断吧!


5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6:26
昨天晚上上不了天涯。今天一早再从我的博客里面搬一个故事过来。http://blog.sina.com.cn/m/wzmczzh
  答应了几个网友写一篇民事纠纷的案件,直到今天才动手。由于这些案件都只在我的脑子里,从来没有写出来过,只好每次有时间写一点,对不起大家了!
  首先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争议。很有意思的是我在博客网站上看到了两个完全相反的意见,一个认为现在医疗事故由医学会或者卫生局鉴定,这是自己人给自己判案,明显不合理也很难保证公正,法医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另一位认为法医和医生隔行如隔山,不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我不知道谁是谁非,都有道理,但是我是本市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之一,所以时不时的会参加医疗事故的鉴定。
  那是去年冬天,某县级市卫生局医政科找到我们,说有一起医疗事故争议要鉴定。二话没说我先答应了下来,接着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死者是一位老年女性,前一段出了车祸。车祸当天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老人家多处骨折,神志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经过抢救老人家本来已经稳定了,从重症监护室转到骨外科一周后的一个晚上,老人家叫家人拿来便盆要解手,突然发了病,30分钟后就离开了人世。
  这种情况家属肯定是想不通的,特别是儿子,老人家含辛茹苦的把自己拉扯大,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离开了人世,你让他怎么不心痛?发生纠纷的医院我也很熟悉,今年我是第三次去了,说实在的,可能是做过医生的缘故,我对医院也很理解,当医生的没人想把病人治死,出了这样的结果他们也很烦。
  高速公路不到一小时我们就到了,我没想到的是院长办工室一片狼藉,看来冲突不小。首先是让双方当事人都坐下来,包括死者的儿子和其他近亲属3个人,院方也出三个人来介绍情况,包括主治医生,我需要了解情况。奇怪的是真的大家坐下来了反而气氛有点沉闷,居然没人肯先说话了,我笑了一下,让家属先说。家属说的情况和我刚才了解的情况一样,但是我注意到说话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他说道:“爸爸现在很忙,你先在学校等一下,1个小时候后我开车来接你。”在他准备接着往下说的时候我打断了他的说话,对他说:“今天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这个请你放心。同时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我也请你节哀顺变,另外,在这个时候请你格外注意你活着的家人,照顾好他们,你已经经不起下一个意外了,所以,请你先把小孩的事情安排好,让一个别的人去接他,然后我们再开始好吗?”
  我的话显然让他想了一下,安排好这件事情后他接着说了下去,我不时的做着一点记录,虽然这些情况我已经了解。下面接着的是主治医生,看得出他还很年轻,很紧张,时不时的舔一下嘴唇,腿也在无意识的抖动着,显然他没有考虑到家属能不能听懂,说了很多专业名词,我注意到的是他很敬业,因为星期六、星期天也就是案发前两天他都来查了房。
  等我了解完我想知道的一切,我知道下面开始是该我说话的时候了。首先我让医院把封存的病历拿出来,当着双方拆封,看完病历后当面复印了一份给家属。然后我要求家属中派出一个懂医的,医院方面也派一个人,一起参加解剖。我知道,揭开谜底的时候到了。

  解剖结果一点也不出乎我的意料,坦率的说跟我设想的一模一样,因为就是在这个县级市,今年一年,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这是一个肺动脉栓塞的案例,原因是这样的:这种病往往出现在长期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比如说骨折的人或者是重病号,长期的不能活动让血流减慢,他们的下肢或者其他的什么静脉会形成血栓,当然老年人血流本来就比较慢就更容易发生了;当由于某种缘故让这个血栓脱落的话,它会沿着血流的方向前进,首先是回到右心,这一段路程越走越宽问题不大,但是一离开心脏进入肺动脉,下面的路就越来越小了,往往会卡在肺动脉左右分枝的附近,这样整个肺就失去了血液循环,人虽然可以吸气,但是氧气无法运出,甚至有可能肺会坏死,你说人会不会死亡?
  这次和上次唯一的不同是,上次受伤的老者拆了石膏后迷信的找来了巫师,巫师装神弄鬼的弄了一番后对他的伤处挤挤捏捏,正是这几下挤挤捏捏让固定的血栓脱落,最后导致了老者的死亡,这个我们管它叫诱因,巫师多少是有责任的,这次呢,极有可能是患者要解手的活动导致了血栓的脱落,医院一点责任也没有。
  这时候法医应该注意的第一是要做到证据确凿,因此心脏和肺动脉必须原位切开,发现栓子后照相固定证据,因为如果是心脏已经离开了周围的解剖结构血栓到底是哪儿来的就有点说不清了;然后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让大家无话可说,你还得找到血栓的来源,这个患者骨盆有骨折,因此下肢腓肠肌和髂静脉都要特别注意。
  血栓在横断切开的腓肠肌找到了。当场看到解剖过程的外科主任和患者家属(一个护士)都心服口服。死因已经找到了,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完。
  没过多久,死者家属是找到了我,这时候他们已经是追悔莫及了,显然这种情况下,肺动脉栓塞属于骨折后石膏外固定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事故是无法构成的了,医生的处置包括打石膏没有任何失误,那么他们现在面临的是两个问题,第一是医院会不会告他们扰乱公共秩序,第二是难道人就白死了?第二个问题是我的本行,当时我就答复了他们:这种情况第一是难以避免,这个病出现在任何医院都会回天乏力,因此家属不要过于自责,说什么换个好医院会不会好一些,再者,我们是这样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是肺动脉栓塞无可置疑,但是这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车祸,因为没有车祸就不会骨折,没有骨折当然谈不到骨折的并发症,矛盾的根源还在车祸上,鉴定结论上我已经体现了这一点。
  第一个问题不是我的本行,但是,我还是做了一件事情:我给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患者家属已经对砸了医院追悔莫及,愿意做出赔偿,教育目的已经达到了。
  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对还是错?严格的说这不是我的责任范围。但是我常常想:如果大家特别是患者家属多一点医学常识,这个矛盾会不会就不会发生了?


6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7:01
前面接着写了三个刑事案件,下面准备接着写三个医疗相关的。我想这些可能跟大家生活比较贴近吧!
  其实还有个原因,有位博友的文章对我触动不小,他认为法医和医生隔行如隔山,不宜参加医疗鉴定。其实他的话很客气!法医的本科教育从80年代末期我国才出现,法医的水平的确良莠不齐。我可能是有当医生的经历,加上师父在这方面有专长(出了好几本这方面的专著哦!我在法医之中只是小字辈,向刚才来过的同行、师门问好!去年张老师和黄老师我都见过哦),所以自己觉得还能拿得起放得下,但是我也深知医学博大精深,我在这里说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懂行的朋友请不吝赐教!
  严格的说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因为行医的人根本没有医师执照。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叫非法行医罪,但是这个案件给了我太多的无奈......
  那是一个早上,一大早一个法医同行打电话过来,说有个案件要帮忙,平时就挺熟的,二话没说我就答应了。
  一路风景不错,他所在的县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级风景区。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没觉得多久就到了,先是了解卷宗,这是一个卫生局转来的案件,一位外来打工的因为经济问题到私人诊所给老婆接生,一接下来孩子就死了,接生婆看见这个情况连脐带都没剪就跑了,幸运的是大人马上转大医院救了过来。民工当晚就告到了卫生局,卫生局一查没有行医执照,给民工做了一个询问记录,第二天一早把案件转来了公安局,因为这可能涉及了刑事犯罪,卫生局无权管辖。公安接到报案当然是首先做鉴定,看医疗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联系,是不是构成犯罪,如果构成,马上抓人,如果不构成,那么这是一个无照营业的问题,仍然归卫生局管辖。(你晕了没?我也晕!但是没办法,执法者都不依法行事怎么办?)
  我叹了一口气,能做的只是时不我待,马上动手!拖得越晚,这个罪犯就跑得越远!(当晚接生婆就跑了,公安无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缉或者协查。)这真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婴,头发指甲都长出来了,说明孩子发育得很好;肺里已经有了空气,说明他临死前还感受过过人世间的气味:胃内也有了空气,十二指肠还没有,说明他还没来的及尝尝做人的味道,生下来不到半小时就离开了人世!
  我几乎是噙着眼泪做完解剖的。我只能说:天若有情天亦老!
  

  我得承认,我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怜爱。上次我说过,我不怕断肢残臂,因为损伤越多留给我们的证据就越多,但是每次解剖对象是可爱孩子的时候,我都心里很不舒服。所以有的法律专家认为新生儿死亡的案件应该比成年人判得轻一些(实际中有时候也是这麽做的),我特别不服气!既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新生儿不是人???
  镇定心神,我还是恢复了我的职业本能。新生儿死亡案件中,死因千变万化,什么脐带绕颈、羊水吸入都有可能,现在“医生”也跑了,病情也问不到了,这还真是考验我真本事的时候到了!
  很快,我就发现了一系列的不正常,首先是头部有一个10CM左右圆圆的包,妇产科叫“产瘤”,一般这是小孩子生产不顺利上了吸引器啊什么的造成的,刚刚看卫生局的记录明明没有用吸引器啊?怎么回事?然后就是小孩有很多的窒息表现,比如说小孩的睑结膜和口腔粘膜都有很严重的充血、出血,胎粪也出来了(新生儿的粪便是绿色的,做过妈妈的应该知道),就好像我们在一些勒死案件中看到的一样,我马上重新量了脐带,49CM,不长啊,再说也没有颈部的勒痕,一定不是脐带绕颈,那是怎么回事啊?
  打开头颅我才发现,小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很明显,是颅内出血。可是,如果鉴定结论就写到颅内出血引起死亡,我是可以交差了,但是这个案件还是解决不了啊?为什么会颅内出血,颅内出血和“医生”的处置不当有没有关系才是解决这个案件的核心所在!
  我脱下手套,一边仔细重新阅读卫生局和公安局的卷宗,一边摆弄起我的手提电脑查找资料(它可是我“老婆”哦!)大约半个小时,案情终于豁然开朗了!
  原来一切的结诊在于错误的用药!“医生”给产妇肌肉注射了催产素!催产素的使用本来在妇产科是个常事,它一般有三种给药途径:滴鼻、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但是肌肉注射只能用于产后出血,催产一般是静脉滴注,而且以每分钟8滴的速度缓慢进行,一边根据产妇的宫缩情况调整快慢,而肌肉注射一注射进去就没办法调整了,它只能持续不断的进入母亲的血液循环,不断的刺激子宫收缩,哪怕是已经造成了孩子的产瘤,哪怕是已经让孩子窒息,哪怕是让孩子颅内出血!让亲生母亲杀死孩子,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也正是这个原因,这位产妇只要一个小时(经产妇会快一些,但是最快也不能少于两个小时)就“生出”了孩子,一个马上就要因为颅内出血死亡的孩子!
  我的心情特别沉重。每年,仅仅因为青霉素不做皮试造成的患者死亡的非法行医案件在我手上就会有2-3起,就不用提其他复杂一点的案件了。这里面涉及太多的问题,正规医院收费太高;卫生部门和游医打游击;基层卫生条件的匮乏;医学生宁可在家吃闲饭也不愿到基层工作或者开个诊所......
  我只是一个小法医,我能解决什么?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的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甚至我都无法将罪犯缉捕归案!我可以想象这个“医生”,我甚至不知道她作为一个接生婆肌肉注射过多少次催产素,有多少人侥幸活了过来,又有多少人是她的手下冤魂,一出问题她就跑了,反正她的诊所房子是租来的,桌子板凳也不值钱,换一个地方,她又会开业!通缉?什么时候会轮到她啊?
  直到今天,这个罪犯(我的内心已经给他判了刑)还是没有抓获,一想到这个,我就心情好不起来......


7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7:25
当我看到肇事车辆的时候,它已经静静的停在交警队的院子里。一辆很普通的桑塔纳,如果不是绕到它的前面,你能看见前保险杠撞坏了一点,前挡风玻璃在最上面的地方破了,车顶的铁皮也有点凹陷,你还真看不出来这辆车仅仅在两天之前撞了人。
    其实这不是我的本职工作。检验车辆自然有专业人员,我并不懂该如何检验车辆。但是,在交通事故中我还是喜欢去看看肇事的车辆,如果能看得到的话。读到后面大家就会明白,那是因为这样可以让我知道我该重点检查死者或者伤者的哪个部位。
    这是一起司空见惯的交通事故。这辆桑塔纳把一个挑着担子的农民撞了。据肇事司机说这个农民挑着担子突然冲过来,他根本来不及刹车。周围的目击证人都没看清楚具体怎么回事,只听见一声闷响,车祸就已经发生了,被撞的人躺在地上,血流遍地,而货担里面的蔬菜撒了一地。
    坦率的说这种案件中我对肇事司机和受害人的证词(如果有的话)都不太相信。因为双方都会尽量想办法减轻自己的责任。这起案件被撞的人没有死。但他也说不了话了,我知道他两天前被撞了之后很快被送进了就近一家医院的骨科。
    拨了几个电话,很快我就知道管床的医生正好是我的一个朋友,平时我管他叫“铁匠”,他要去做手术了我会开玩笑:“又去打铁了?”
    我之所以叫他铁匠,是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的确十分健壮,用北方话来说就是“浑身疙瘩肉”那种,很像我心目中的铁匠;第二个我在外科的经历让我知道,骨科医生拿着些什么髓内针、螺丝、钢板、钢丝之类的做手术的时候给我的感觉他们好像不是在做一个精密的手术,而是在打铁一样,甚至有可能因为比如说一块钢板和患者的骨胳并不完全符合等等原因,他们得要真的在手术台上把那块钢板拿来敲敲打打,呵呵。
    在他的带领下我很快走到就在护士办公室对面的重症监护室。这时候的伤者在日光灯的照射下显得特别的苍白。这应该原本是一个健壮的小伙子,我知道他19岁,高大的身材显得病床似乎应该再长一点。可是这个时候满身的医疗器械让他看上去有点怪异:头部裹着的绷带占据了大半个脑袋,众多的白纱布里面一边冒出一根橡胶管,看来这是个广泛的脑损伤,左右脑都由损伤,而且医生还认为有可能慢慢积起来的血液会再次挤压脑组织,所以干脆把淤血引出来。气管做了切开,呼吸机正在有规律的运动着;手上、脚上还都在输液;他的下肢则装了一个古怪的外固定架:5根钢针垂直从皮肤里面冒出来,然后又被一个充满关节的不锈钢家伙一起联接起来。这告诉我伤者可能是一个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这种情况下内固定的钢板很难固定,而且容易引起感染,所以只好加上这麽个古怪的东西(当然它的好处也有的:可以随时调节)。
    受伤的部位和我想的一模一样:汽车的前保险杠撞在了他的左腿上,然后由于惯性的作用他倒向了汽车的挡风玻璃(这个可能和平常想象不一样,但是回忆一下初中的物理学你就会明白了),头部撞在了车顶和挡风玻璃之间,再然后他极有可能飞了出去,落在地上,虽然这次落地到底给他带来些什么损伤我还看不出来。不过到这里损伤就停止了,因为我没有看见象某些案件那样伤者身上还有因为刹车刹不住在伤者身上留下的碾压痕迹。
    但是目前我还看不出一些更具体的情况,比如说受伤者被撞的时候身体的姿态。如果说肇事司机说的是真的,那么伤者应该是侧面被撞击。但是目前伤者全身都是纱布,浑身又布满了医疗器械,我还真的没办法检查清楚。
  

  看来我只有求助于我的医生朋友了。车祸当晚铁匠亲自动的手术,加上又是管床医生,应该是对病人了如指掌的,先听了听铁匠对患者病情的意见。他很不乐观:患者的颅骨碎裂得很严重,手术中切开头皮颅骨几乎掉了下来;上矢状窦(紧贴颅骨的一根从前到后拇指粗细“血管”)严重撕裂,我知道这里的血窦直径很大,但是特殊的组织结构(缺乏有弹性的平滑肌)会让哪怕是修补的针眼都严重渗血,因此不到48小时两根头部的引流管已经引流出200ml淤血,按道理他想再做个CT,看看引流是否充分(留在颅内更加危险),但是家属没钱了;脑组织广泛挫伤,手术中他就不得不切除了部分坏死的脑组织,而且一边给颅骨开了一个大窗户,给脑组织减压;现在脑水肿严重,患者已经出现脑疝症状(脑组织严重受压,挤到了别的地方,这往往是死亡的前兆)。他甚至认为伤者之所以现在还活着只不过是因为年轻而旺盛的生命力,如果换一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现在早已经在太平间了。
  相形之下,患者腿部的粉碎性骨折只不过是疥癣之患,但是那却是我的关注焦点之一。我拿来了术前的X光片,想仔细研究一下。很遗憾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像教科书一样,教科书里这种情况会造成所谓的“楔形骨折”,也就是骨折碎片加起来好像一个三角形,尖端指着汽车行进的方向,而底面就是撞击面。我曾经在无数的交通事故中看见过这种骨折,它甚至能告诉我们逃逸车辆原来的行进方向;但是这一次它失灵了,5-6块碎骨一团乱麻一样彼此之间重叠着,交叉着,一个平面的X光片根本容纳不下这么多信息,只看见一团糟。
  我得说人体结构之复杂,会给我们带来很多困扰,比如说这种情况,如果是一截木棍被撞,那么它的断端指向的方向就是受力的方向,但是人体就不同了,碎裂的骨片会受到肌肉的牵拉,会受到组织的缠绕......
  正在我和我的朋友在护士办公室连比划带画图的讨论着他手术之中见到患者骨折情况的时候,我听到对面的病房传来的一声并不太响亮的女声:“卖牛!”只见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蹲在门口,愣愣的望着墙角,一声不响大口大口的抽着烟;一个女人走出来,嘴角带着坚强和委屈,眼眶红红的,显见刚才还哭过;手上拿着医院的一次性脸盆,到洗漱间去了。
  显见这是伤者的父母。我苦笑了一下,这也是我司空见惯的。肇事司机在法院判决之前玩一点赖皮屡见不鲜,甚至还有在判决之后还拒不执行的,现在离事故解决还早的很那,首先是20日之内我的鉴定书和车辆检测报告,然后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是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而家属显见来自农村,已经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卖牛!我知道牛对农民意味着什么,那是来年的希望!
  我甚至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肇事司机自己熟悉法律或者找律师咨询过,我们国家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似乎是开了一个黑色的玩笑:这种情况如果伤者死了,他获得的赔偿将是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而如果伤者活着,其他项目不变,最多几千块钱的丧葬费将被按伤者伤后存活的年数计算的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的残疾辅助器具费代替,按照伤者19岁的年龄,残疾赔偿金可能数额巨大(比如说,按伤者活80岁计算,他要一次性赔偿61年的相关费用),换句话说,伤者死了他赔的会少得多。所以,只要他了解这条法律,他极有可能选择看着伤者因为没有医疗费用抢救不及时而死去。
  我无言以对,我只能继续做好我的法医。


8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7:42
我和铁匠的讨论不得不马上停止了,虽然我还是不得要领:医院又来了一个患者,一个玩滚轴的时候不小心(是单纯的不小心吗?)从两米高处摔下的孩子,显然他的脚骨折了。我不禁哑然失笑,我们的电视台在拍摄这种运动复杂技巧的时候手段可以称得上是炉火纯青,连我这个外行都觉得看得目眩神迷,但是是不是也该给孩子们一个提醒,这项运动也是有风险的呢?
  我觉得我和铁匠这次沟通最大的障碍是由于我们职业的不同造成的:他关心的是患者的治疗,比如说下肢的骨折他关心的是能不能很好的复位,会不会有死骨形成;而我关心的是损伤的机制以及成因,但这却不属于他的职业范围,因此每当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还是必须自己去看X片,所以放射科的医生也很熟悉了,我转身来到了放射科,既然腿部的骨折没帮上我什么忙,我只有在头部的CT片上碰碰运气了。
  我得感谢美国这个品牌的螺旋CT。一般的CT显示的都是一个个人体的横断面,但是这台CT(当然只能在医生的电脑上,或者确切的说是图形工作站上)却可以根据这些横断的影像资料把颅骨三维重建起来,结果是我可以对患者的颅骨任意角度任意切面进行观察,而这一切我都只需要把鼠标拖拽几下。没有它的帮助我可就麻烦多了:在我读本科的时候根本还没有横断解剖这门功课,CT片我勉强能看懂,但是要在心里形成这样的一个三维图像就不可能了。
  这一切都不是科幻,我得告诉大家我写的最多算纪实,决不会出现任何科幻的成分。我一直对这套系统垂涎三尺,但是无论是它的硬件还是软件的价格都让我望而却步;好在我最近好不容易弄到了一套可以在我的个人电脑上完成这一过程的软件,虽然它没有放射科的那么完美;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的评论中出现了一位参加过虚拟人软件设计的技术人员我会那么激动的原因。
  在放射科这套软件的帮助下我很快弄清了车祸撞击的过程:当然最先还是桑塔纳最突出的前保险杠撞在了伤者的腿部;然后是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顶交界处撞到了伤者的后脑,造成了一个凹陷性骨折;然后是伤者飞出去,撞在坚硬的地面造成了一个所谓“同心圆”骨折(好像我们在桌子上打鸡蛋,鸡蛋的裂缝会由一个个环形组成,中间再加上一根根放射状排开的裂缝);这两者是如此的不同以至于我一眼就可以区别出它们,然后我还可以根据所谓的“T”字原则证实我的判断:当由后一次撞击造成的骨折遇到前一次撞击造成的骨折的时候,会不再往下延伸,在局部形成一个小小的“T”字(显然先撞倒车上才会飞出去撞倒地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铁匠做手术的时候会颅骨几乎掉下来:一前一后两处骨折由于这些骨折线交汇在了一起。
  这证明肇事司机在撒谎。显然伤者正好好走在路上(但他也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走在人行道上),司机由于某种缘故没有看见他,甚至没有减速就重重的撞在了行人的身上;至于是什么缘故或者说司机当时到底在干什么这就不是我的专业范围了,不过按交警朋友的说法,肇事司机后来承认他当时在接电话(这又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原因!)。
  我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因为关系到责任认定这一部分的鉴定书是有期限的,我必须在20天以内完成。但是我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因为还有伤者的最后损伤程度以及后遗症的鉴定很有可能还是会由我来完成(这一部分由于现在还在治疗中,显然我无法完成)。所以每次有机会(这些机会要么是交通事故,要么是人体伤害给我的)去铁匠那家医院,我都会顺便了解一下伤者的情况,一个月过去了,奇迹没有发生,伤者还离不开呼吸机,也就是说他脑干管理呼吸运动的那一部分最基本的生命中枢还没有任何活力;铁匠是一个极端负责的医生,我亲眼见过他因为病情紧急而在医院走廊上奔跑的情景:走廊的地面会因为他而震动,每次出现这种情形我都会会心的微笑着,因为我也曾经是这样的一名外科医生。我总是在想这种震动可能可以赶走死神吧?但是这一次他也灰心了,因为一个月后再苏醒的可能性就极小了;而这个时候家属不仅是把牛卖了,房子也搭了进去,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一点钱够干什么?房子的钱还不够一个礼拜的医疗费用(农村的房子本来就不值钱,还急着要脱手)。铁匠也很心痛,甚至组织了一次医院的募捐,但是还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伤者的父母分成了两拨,父亲在老家专门借钱,我可以想像他会因为借贷无门在故乡渡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母亲则在医院照看着孩子,因为实在是没有钱进行“全静脉营养”(这种情况伤者不能吃东西,营养需要通过静脉补充),她甚至学会了用胃管注射牛奶;但是伤者还是一天天瘦弱下去,而且看不到任何苏醒的迹象。
  这一天铁匠实在是忍受不了了,他给伤者做了一个脑电图: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伤者还有脑部的活动,他开始劝伤者的母亲放弃。但伤者母亲唯一的回应是当天拿出了卖血的钱要求再给儿子注射一次静脉营养。
  

  那一天肇事司机一方终于出现了,确切的说不是肇事司机,而是他的代表,一位律师。而我正好在场,目睹了发生的一切。我得承认虽然无数次的看到过那位母亲,甚至有时候当我来的很早的时候会看见她由于没钱住不起任何旅馆(也许更确切的说是为了节省每一分钱),也住不起“加床”(为照顾患者必须彻夜守候的家属们可以付一点钱,让医院放一张床在患者的旁边,很多人可能经历过),因而蜷缩在儿子脚头的情形(她是那么的小心,生怕触动了维系儿子生命的任何东西,在那个时候她总是显得格外弱小),但是那是我第一次仔细的端详她,端详她为什么可以爆发出那样的力量。
  律师来的目的十分明确:劝家属放弃治疗,显然治疗费用最终会转加到肇事司机身上,他显然不愿意在这个无底洞上浪费自己的金钱了(这更证实其实他对医院发生的一切其实了如指掌,而且他不是真的没钱,至少他有钱请律师)。他甚至带来了一个我的同行(我必须这么称呼他,虽然我十分不情愿),这个同行的诊断是患者已经脑死亡。律师甚至提出如果家属签字放弃治疗,停止呼吸机的运作的话(铁匠出自怜悯会愿意这样做的),他们可以马上给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说2万块钱。母亲对他的回答是把热水瓶摔在了地上,让他们滚。当律师试图通过增加价码让母亲心动的时候,母亲突然发疯了一样对他又咬又打(这一刻她简直像一头发了疯的母狮),而且把他推了出去,重重的撞在了病房外医院走廊的水泥护栏上,幸好走廊是封闭的,护栏上的铝合金窗户救了他的命,不然他早就变成一具要我解剖的“高坠”了。
  我得承认母亲做的不合法,他对一名法律的象征:律师进行了人身攻击,而且这一次人身攻击是如此的严重,以至于后来我从铁匠那里得知律师断了一根肋骨(当他拿着X光片哎哟哎哟的时候,据说一个性格直爽的护士在骂他活该),所幸的是我没有听说这名律师提出任何诉讼(这应该是他的强项,看来他还是有良知的),我(或者我的同行)也就没必要为他写一个鉴定书了;我很庆幸这一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必须实话实说,但那会让我心里不舒服好几天。
  但是我也得承认这是母亲在那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这场较量是如此的不平衡:伤者家属忙成了一锅粥,甚至来不及拿着已经到手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去起诉肇事司机(这种情况及时起诉是有必要的,法官可能可以进行财产保全或者冻结帐户之类的处理,这会比我的鉴定书直接而且有效得多),而肇事司机一方则以整待暇,选择了一个最好的出击时间;律师显然和母亲在对法律的了解上不是同一个重量级,我甚至觉得他在和母亲谈话的时候有一点猫戏老鼠的成分,但母亲最后的爆发让他自己成为了一只狼狈的老鼠。
  当律师最终离开医院的时候,母亲好像是一个刚打完仗的战士,突然瘫软在地上,她甚至来不及整理自己在扭打中因为扣子脱落而暴露出来的母亲胸怀就坐在了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得承认那一刻我的眼眶红润了。


9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48:11
我不知道是什么发挥了作用,显然我不相信神鬼,但是奇迹慢慢的发生了。在一个月零两个礼拜的时候,儿子可以自主呼吸了(铁匠是一个如此性急的医生以至于每天都会把呼吸机停掉观察一下患者是不是能够自主呼吸了,我甚至有一次发现他一天之内这样做了至少3次),于是铁匠停了呼吸机,给他面罩上氧,然后也转出了重症监护室。这显然给母亲带来了莫大的希望,她从家里带来了一筐鸡蛋来感谢一直照料儿子的医生护士,这是她车祸后第一次离开医院,当她洗漱整理了一下容光焕发的出现在医院里的时候,我甚至几乎认不出来她了。
  医生护士实在是无法拒绝她的好意,每一次还给她她又会悄悄的拿过来。所以医院骨科又组织了一次捐款,但这一次她说什么也不肯要了。
  我不想编造一个完美的结局欺骗大家和我自己。病人在一天天好转,很快就不需要氧气了。但是当车祸过去两个月差三天的时候,当儿子最终睁开双眼的时候,他已经认不出妈妈了,更无法意识到他身处何方,他无法进行最简单的十以内的加法,甚至无法自己端着饭碗吃饭,每一口都要妈妈喂,而且由于脑组织损伤后修复所形成的大量疤痕,儿子随时会癫痫发作。但母亲毫不气馁,在儿子的耳边一次次的教他喊“妈妈”,当我最终发现在儿子的病房里面出现了一块小黑板而母亲在教儿子2+3=5的时候,我再次被震撼了,我问起母亲,母亲幸福而骄傲的回答:“我就当我刚把他生出来好了!”
  极朴实的回答。我想不出更朴实的语言,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母亲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感到幸福而满足。而这一切,母亲表现出的这一切不正是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有的母性吗?我们不都曾经享受过这种母性吗?虽然上天在如果我们遭遇这样一次车祸的时候不一定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因此更加珍惜这一次,这唯一的一次呢?
  我很庆幸最后这个案件的鉴定工作(对伤残程度和精神智力障碍的鉴定,这是法院判决赔偿多少的依据)又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可以再一次亲近这位可爱、可敬的母亲了,虽然我必须驱车颠簸在山路上好几个小时(按照程序我应该让他们来,而不是我去,但是我很愿意这么做)。
  看到母亲的时候她还是那么朴实,虽然是她对我的造访猝不及防,但是她很快认出我来,拿出自家的落花生招待我。儿子这时候挑水去了,当他回来,母亲为我端上一碗山泉解渴的时候,我的心都似乎被这山泉慰平了。
  下面我的出现似乎就有一点画蛇添足了,但是我还是想告诉大家,几天后当我在鉴定书上写下“智力中度障碍”几个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鉴定是经得起推敲的,因为虽然儿子的语言还很贫乏,但是他已经可以简单的劳动了。虽然相比重度智力障碍而言这可能会减少这个家庭获得的赔偿,但是我觉得这样更让我觉得欣慰。
  对了,差点忘记告诉大家,这个家庭最终获得各种赔偿总计人民币23万多一点。我得承认,这不是我的功劳。


10楼  楼主    ccpp      2020-5-13 9:50:27
医院现在正是一锅粥:昨晚急诊科的一位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不允许把尸体抬出重症监护室,而且马上报了案,医院的保安正在尽力的维护着次序,但是显然力不从心:看热闹的人群把监护室的门口挤了个严严实实,探头探脑的议论着什么,一位中年妇女正坐在椅子上前仰后合,呼天抢地。
    我听见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别又是医疗事故吧?”,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说这可能又是一起屡见不鲜的医疗事故争议,可惜他猜得不对:这次死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并没有任何异议,就是有,现也应该找卫生局,但是这次他们找的是公安局。
    我从接警的小王那里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经过:昨天,正是死者的生日。死者和女友请了一帮朋友,先是一起在酒楼吃饭,大家就喝了不少,后来又去卡拉OK,又灌了不少猫尿,死者显然也喝高了,在包厢里面闹了一会就踉踉跄跄的和女友回家了,那时候大概是半夜一点左右;2个小时后女友叫来了医院的救护车,大约在凌晨5点,死者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的病床床头赫然写着“酒精中毒”,我发现,这次并没有问号。
    但是家属起了疑心,而且,怀疑的对象竟然是死者的女友,在这家医院工作的一位护士!
    我实在看不出这位护士有什么可疑,现在她正坐在值班室,身上昨天抵抗深秋夜里层层凉意的棉衣尚未取下,脸上正是梨花带雨,显见她还没有从昨天的意外中走出来;那是一张圆圆的脸,甚至还稚气未脱;一头长发按照护士工作的要求盘了一个发髻,固定发髻的居然是一只别致的圆珠笔;手正哆嗦着,捧着一杯好心同事拿来的热水。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20岁。
    这位好心的同事显然也参加了昨晚的抢救:她正在为小护士打抱不平:昨晚小护士一直跑进跑出,但是绝对没有给死者进行任何治疗,而且,小护士正和死者在热恋之中,死者的父母也太过分了!
    此时,我和她考虑着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死者父母要起疑心?

  死者的父亲讲述了他们起疑心的两个理由:第一,儿子酒量不错,平常喝个7、8瓶啤酒没什么问题,今天算来算去最多喝了4瓶,但是却醉死了;第二:这对情侣前一段在闹别扭,说是要分手,会不会是小护士想甩了他儿子?
    这的确算得上理由。但还有一个理由肯定他们想到了但是没有说出来:她是护士。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案例,护士给酒醉的丈夫注射大量的无水酒精导致死亡,但是精于医药的护士却没想到注射的时候留下了职业习惯:消毒;这简直给法医留下了一个指路标:黄色的络合碘实在是太显眼了(这起案例无论是犯罪手段还是心理学上都是如此的典型,以至于我在很多学校的课堂上听过这个故事)。
    我找到了医院的病例,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病历并没有封存,它正静静躺在医院的病历车里面。从病历里面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其实很多人生活中都见到过,比如说脸红脖子粗,酒后吐真言之类的,这些成语描述的其实就是酒精中毒的第一阶段;到了第二阶段就出现所谓的踉踉跄跄了,那是小脑共济失调的表现;到第三阶段患者脸色发白,烂醉如泥,往往扶也扶不起来,这个时候就要开始有危险了:进一步发展下去酒精会抑制掌管呼吸的神经中枢而导致患者死亡,而患者正是死于这种中枢性呼吸抑制。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万一这次又是护士杀死丈夫故事的翻版呢?
    如果这是那个故事的翻版,总会留下注射针孔吧?我仔细检查了死者的每一寸皮肤,除了胳膊肘附近的注射针孔外(那是医院治疗造成的)没有发现任何注射针孔,我还是不放心,又检查了诸如口腔粘膜之类的地方,也没有。我仍然不放心(万一是这位护士作案,她可是职业高手,虽然我不愿意相信这一点):我把血液送去测了酒精浓度:94mg/dl, 这甚至不到严重的中毒剂量(100mg/dl),更别提致死剂量了(400mg/dl),如果按这个浓度计算一下,死者体内所有的酒精比喝下去还要少一点。
    我的心里有点窃喜,显然这可以完全排除护士给他注射了酒精,我得承认我很不希望她是一位杀人犯。但是很快我的头又好像慢慢开始变大了:我的解剖没有发现任何致死性的疾病或者外伤,死者又不是一个酒量特别差的人,这一切是为什么?
    再次找到小护士的时候,她在值班。显然一开始她把我当作了男友父母的代言人,并不情愿和我谈些什么,嘴角也挂着一丝倔强。为了缓和气氛,我给她和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拉开了话题。
    但是当我问到为什么前一段要和男友分手的时候,似乎她又有点不好启齿了:毕竟这是她的个人隐私。在我的一在追问下她终于说出来,最近她发现男友有先天性癫痫。
    先天性癫痫!我的脑海突然灵光一闪。
  
  这一句“先天性癫痫”的确让我想到了很多。我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疾病:患者发作起来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失去神志,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在这种时候,任何悲剧都可能发生。更糟糕的是,这种病还可能遗传。我完全了解为什么小护士会想和男友分手,更明白最终决定留下来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爱。同时,它让我想到了男友的死因,当然,我还需要证实。
    很快我就了解到关于男友先天性癫痫的详情:男友很小就发现有这种病,好在每次发作都有明显的征兆:要么是脾气突然很怪,要么是身上那个部位会不自主的抽搐,家人也早就掌握了这个规律,知道预防性的给他吃一段时间的苯巴比妥(癫痫大发作的首选用药,这种药效果不错,但不能很快停,否则只会让发作更严重);就是这个缘故小护士一直不知道他有这个毛病,直到最近。
    “最近他有没有吃药呢?”,我问道。
    “最近吃了3天了,昨天喝了酒害怕发作,还多吃了一片”(后来我通过男友的父母证实了这一点:男友最近的确有发作的先兆,正在吃药),小护士显然意识到了什么,追问道:“怎么,有什么关系吗!!??””。
    我犹豫了很久,不知道是否应该将实情告诉她,但我最终决定说出实情。我理解医学其他专业的人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因为这不是他们的专业范围;但是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我认为她有必要知道这一点;何况,最终肯定瞒不住她的。
    “酒精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苯巴比妥也是。同时服用的情况会让两者的毒性大大加强,我们把这叫做协同作用,”我解释到。
    “有这么厉害吗?”有点失神的护士问道。
    “有。口服常规剂量的苯巴比妥就可以让乙醇的致死量降低数倍之多,何况昨天还多吃了一片?”
    泪水突然从她的手指间涌出来,她的肩膀也在剧烈的抖动着,我的话击溃了护士几天来一直坚持的自信和倔强:显然她明白了为什么男友会死亡了,而且,她认为自己有责任。
    但是,我想告诉她,我们并不认为她有责任,苯巴比妥一直在服用,这是为了治病;酒是男友自己喝进去的,谁也没有灌他,何况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两种药物会发生反应;我们只能把这个不幸归于意外,这是法医的逻辑,也是法律的逻辑......
    但我最终没能说出口。这种逻辑,在失去亲人的家属面前何曾起过作用呢?
    我苦笑了。


11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0:56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样的现象,每次当我站在现场,我的眼前可能幻化出案件发生时候的场景,就好像这次,我看到了一群学生正在认真的做着化学实验,一边低声的讨论着些什么,教室里时不时的发出欢快的笑声;而他们的老师正在他们的背后拿着试管在忙碌着什么;突然,老师直挺挺的倒下了,头砸在实验室的桌子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有些胆小的女生吓得尖叫起来,大部分学生不明就里,四散奔逃;一时间教室乱成了一锅粥......
    我又回到了现场:现在这个教室已经安静下来,老师倒毙在教室后面,头上留下了和实验桌撞击造成的头皮损伤;实验桌还没有整理好,桌上还有打碎的试管和烧杯;实验室的一个窗户被撞坏了,看来不少学生竟然是从窗户逃出去的。
    死亡原因不难确定。实验室管理药品的实验员反映今天做的是一个需要氰化钾催化的实验,这种毒物是如此的闻名遐迩,我们对它的研究已经够充分的了;而且它的表现是如此的典型:由于这种毒物会迅速抑制氧气在组织的利用,氧气虽然可以不断的进入人体,但是却无法消耗,因此死者的身上会显现出一种艳丽的红色(和血液缺氧造成的乌紫正好相反),我几乎立即就确定死者死于氰化钾中毒。
    但是,对学生一再叮嘱要小心中毒的老师(每学期做这个实验学校都如临大敌),怎么会自己反而中毒了呢?毒物是如何进入他的体内,自杀?他杀?意外?我的大脑在飞转着。
    仍然,我需要从死者身上找到证据。我找到了一个通风很好的地方,让大家都离开,带上了防毒面具,开始解剖。
    氰化钾实在太毒了,以至于我曾看见过报道,解剖人员会由于吸入聚积在颅腔和胸腔的毒气而死亡。我不禁佩服起“拼死吃河豚”的人,因为,河豚比氰化钾还毒,而且高温无法破坏蛋白质成份的河豚毒。你的生命其实掌握在厨师有没有把河豚的脂肪、肝脏等有毒部位清理干净。

  这是一个中学的化学老师(出了这件事情后学校取消了这个实验内容)。他的手上带着橡胶手套,看来经过皮肤吸收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也没有发现消化道有氰化物的痕迹:食道和胃没有出现腐蚀,胃内的食物残渣也没有化验出氰化物,相反,呼吸道倒是有一些受刺激的表现:肺淤血水肿很明显。
    难道是呼吸道进入的?氰化钾可是固体啊?我在网上搜索了一阵,氰氢酸!我的眼前一亮。
    我马上跑回学校实验室,果然,在老师倒毙位置正对面有一个废液缸,里面也不知是些什么。PH试纸一检测,PH值小于2,强酸!
    这下我明白了,原来是老师把做完实验的氰化钾倒入废液池,结果和废液池的强酸反应,产生了易挥发剧毒的氰氢酸!
    我不禁后怕起来,幸亏教室有通风设备,幸亏学生不明就里就跑了出去,否则.....我不敢想下去了。  
    古话说的好,“善泳者死于溺”,在你以为掌握了大自然规律的时候,大自然也许会突然反问你一句,“你真的掌握了吗?”

  我其实多次见过死者:他就住在离我不远的社区。在我心目中他的形象分成了完全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他总是西装革履,头发也总是一丝不苟的向后梳着;另一方面两次婚姻的不幸让他染上了酗酒的习惯,每每看见他在小酒馆里喝醉了之后胡言乱语,拍打桌面。这其实是极其矛盾的,因为酗酒的人很少会有关注自己外表的,在他活着的时候,我仅仅之会把他当成一个奇怪的酒鬼,但是当他变成一个死因不明的悬案的时候,我不得不考虑: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一个人突然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突然注意起外貌来,原因往往不外乎:异性(这是最常见的)、有什么特别高兴的事(比如说获得了某种荣誉)等等。但是我们看不出这方面的任何迹象,甚至,他根本就不是突然注意起自己的外表,而是一直就非常注意,以至于看到他的头发的时候我常常想,苍蝇落在上面也会摔跤的吧。为什么会这样?我百思不得其解。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酒鬼有个儿子,显然这个儿子非常争气,单亲家庭并没有让他染上任何不好的习惯,反而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这次高考他考得不错,昨天拿到了国内某重点大学的通知单;父亲喜出望外,大摆酒席,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了过来;甚至他还请了一个乐队,敲锣打鼓了一番,我想在他心目中儿子考上重点大学一定和考上状元没什么两样吧?但是就在让他说两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倒了下去,就再也没有起来。
    刚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我认为这会是一个简单的心脏病突发或者中风的案子。这种事很寻常:虽然父亲只有40刚出头的年龄,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富贵病”诸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脑动脉硬化等等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的鉴定书里,这起案件看上去太符合这种情况了:父亲的过度兴奋让本来就有点脆弱的心脏或者大脑不堪重负,而这些疾病一旦发作起来死亡也会像这位父亲一样迅速的。
    但是居然不是。而且是肯定不是。父亲的颅内没有任何的出血:硬膜外、硬膜下、蛛网膜下(这三个是脑外部出血经常蓄积的地方)、脑组织内都没有,甚至后来我在显微镜下也没看到任何哪怕是最微小的出血或者梗塞(血管阻塞,这也是常见中风的原因之一)。心脏不仅我找不到任何缺血坏死的证据,甚至他的冠状动脉十分的健康,和20多岁的人没有任何不同。
    我的头都大了。死者死得这么突然,一定是有个原因的,但我居然找不出来。而且,他是在上百亲朋好友的众目睽睽之下死的,我怎么能不给他们一个交代?

  我不得不拿着放大镜再次仔细检查了父亲身上的每一寸皮肤。终于,在他食指末节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异常(我们暂时这么称呼它吧!我不能排除它是在生活中偶然形成的),那是一个小小的皮肤损伤:整个损伤呈“。......“形,长度不超过2CM,顺着手指的方向分布,句号在靠近手掌的一端,是牙签头大小的一个圆洞,洞很浅,甚至看不到任何出血,下面的省略号就更加轻微了,那就好像是拿牙签在皮肤上轻轻滑过,给皮肤留下的一段白色的划痕!(很明显它不是任何注射器造成的。)
  难道,这和死者的死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我还是摸不找头脑。
  幸好,死者倒下后还没有立即死亡,他被送到医院抢救了大约1个小时。我还是要求助于医生了。
  8月份的天真是骄阳似火。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内衣全都湿透了,黏糊糊的挂在身上,显然糟糕的餐巾纸在我脸上留下了无数的白色纤维,不过回到家我才明白为什么管理医院病历资料的女医生看着我的眼神那么古怪。她很快拿出了病历供我查阅,但是当天当班医生不在了:休晚夜班回家休息了。
  我至少把病例读了3遍。甚至为了自己不要遗漏任何一个细节,我还把病例复印了一遍。一点作用也没有。医院的死亡原因就写着:“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这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因为每一位患者死亡的时候显然都会停止呼吸和心跳;然后是下面罗列了一大堆可能,诸如中暑、感染性休克等等,不过每一个后面都挂着一个大问号。我不能责怪医生,患者死亡太迅速了,他们来不及作出太多的检查。
  但是我还是不想放弃最后一线希望,我决定找到当班医生,去向他了解死者死亡前的每一个细节。
  幸好当班医生还没有结婚,就住在离医院不远的宿舍里面。可能是经常去寻找陌生人的缘故,虽然只知道个地址,但我几乎没有多走一步路就找到了他的住处。进了宿舍我才发现,他那简直就是一个火炉:那种走廊在中间的老式房间几乎透不进一点风,而顶楼的位置又让他的房间凭空高出好几度,我几乎还没有说清来意就找他要水喝,在他惊讶的目光里我一口气喝进去了至少1500ML矿泉水,不过我发现它们很快就变成汗水流了出来。
    但是这次跑路并没有白费。年轻的医生很谨慎,不愿意对任何他不确定的事情发表言论(多年后现在的我想,说不定是我的牛饮把他吓坏了,说不定以为我是.......,呵呵),但是他向我清楚的描述了死亡发生的过程:患者首先是呼吸逐渐微弱,然后才停止了心跳,他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感觉好像是呼吸肌麻痹一样,但是我不能确定为什么会这样。”
    呼吸肌麻痹?它显然足以致死。(以下省略我查阅出来的可能导致呼吸肌麻痹的N种疾病以及做的N项检查),但是我还是失望了,没有证据证明死者和这些疾病有关。
    终于一个礼拜后我的病理切片出来了,我可以把死者的各个脏器放在显微镜下去寻找任何微小的病变,就象前面说的,我还是找不到任何心脑血管方面疾病的证据,但是我却发现死者肝脏有大量红细胞破坏后留下的含铁血黄素,肾脏也留下了大量红细胞破坏后留下的蛋白,这无疑证实了死者曾经发生大量的红细胞溶血(这种情况患者尿液中也会有大量破坏的红细胞色素,后来我证实了这一点)。
    (感谢黄光照老师一个!他的《法医毒理学》对这个案件的真相大白太重要了,以至于我刚才写这一段的时候又忍不住翻了一遍,当然,现在这本书已经是第三版了。)
    微小的损伤—呼吸肌麻痹—红细胞溶血,当这三点连成一片的时候我终于好像是看到了一线曙光,我心里已经在高度怀疑那种臭名昭著的毒液了,这种毒液每个人都听说过,而且一想到很多人都会寒毛倒树;但是要让我肯定的写下结论,我还要走访死者的家庭,弄清楚事情发生的全部细节,毕竟,目前还有些过程无法解释,比如说,为什么毒液进入了死者的体内而他却没有注意到呢?


12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1:35
第二天中午我终于在一个破旧小区的一楼找到了死者的房间,这实在是一个缺乏女性色彩的“家”:墙上找不到任何一点装饰品,色彩也很单调,除了挡着门的哑铃外,整个房间里面我找不到一根弯曲的线条,但是它却出乎我意料的干净整洁,而且,闻不到一点酒味。
    孩子的眼神很清澈,也很单纯。看着整洁的房间和孩子清澈的眼,我突然明白为什么父亲会那么注意外表了,孩子是他生活的全部的希望,他不愿意让孩子看到他生活的潦倒和困顿。
    其实我在来之前就已经高度怀疑蛇毒了,特别是眼镜蛇和眼镜王蛇,那是因为蛇毒分为血循毒(蝰蛇等)和神经毒(金环、银环蛇等),死者的表现同时具有溶血表现(溶血毒)和呼吸肌麻痹表现(神经毒),而同时具备两种毒性的就只有眼镜蛇、眼镜王蛇和蝮蛇了;然后血循毒还要再分为凝血毒、抗凝血毒、出血毒、溶血毒,蝮蛇主要属于凝血毒及出血毒因此排除,剩下的就只有眼镜蛇和眼镜王蛇了!
    但是,当孩子说出父亲经常杀蛇给他吃,而且请客当天中午还买了一条眼镜蛇犒劳他考上了大学的时候,我还是几乎站了起来!
    不过,我还不能站起来,因为我还没有大功告成:蛇毒是一种蛋白,它如果煮熟吃下去会因为蛋白质已经凝固一点事也不会有,甚至广东还有一道名菜叫“蛇咬鸡”:用毒蛇把鸡咬死后煮了吃,据说鲜美异常(为了保证蛇毒量的充足,每次咬死一只鸡后蛇要休息一周),那么父亲手上的微小损伤就一定是蛇毒进入体内的途径了,但问题是,为什么经常杀蛇的父亲会被蛇咬了还没注意呢?
    孩子在我的询问下开始回忆父亲杀蛇的过程:当天杀蛇的时候他在另一间房看书,突然听到厨房里菜刀掉在了地上,他去看的时候看见蛇皮已经剥了下来,父亲正在看着自己的手,父亲见到儿子,笑了笑说:“没关系,不小心”就接着干活去了。
    当听到这一切的时候我想我的眼睛和嘴巴一定都是“O”形的,因为整件事情终于昭然若揭了:父亲在剥掉蛇皮后不小心在毒牙上刮了一下(所以损伤后面是“.....”状,而且只有一只牙印),因为看见蛇已经死了,而且又没出血,认为不会有事(我国迷信所谓的“见血封喉”)就接着干活了;蛇毒量不大(蛇毒在牙齿有,但主要储存在毒腺内),而且又没有见血就暂时停留在伤口周围的组织里了;等到晚宴开始,情绪激动加上酒精的作用导致血液循环加快,于是蛇毒进入了血液循环,父亲也就倒下了!!!
    当我把这一切向孩子解释清楚后,我没有马上离开他:我和他一起做了一餐饭吃。等晚餐结束,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临出门的时候我向孩子伸出了手;孩子显然还不习惯这种大人的礼节,羞涩的扭捏着;但是我还是坚定的等到他伸出手来,因为我知道,他已经开始成人的生活了。

  案发的时候我不在场。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案件会和我扯上任何关系,但是这个世界似乎冥冥之中有一张看不见的网,轻易就把我网进了这个麻烦之中。
    那是一起绑架案,这种案件我们是不参与的:那是刑警的事情。绑匪用手机向家属提出20万赎金的要求,而那部手机显然无法追踪来源,刑警们决定让家属假意同意交赎金的要求,约定了交赎金的地点:这样,绑匪去拿赎金的时候就是他们最好的机会了。
    绑匪很狡猾,换了几个交易地点,最终决定下来的是一个长途汽车站附近,家属按绑匪的要求把装着赎金的袋子放在一个垃圾桶的旁边,刑警队长此时当然是带着手下正在严阵以待了。
    过了很久,似乎又没有多久,终于有两个疑犯走到了垃圾桶旁边,当他们一拿起赎金,在旁边埋伏的10多个刑警一拥而上,准备生擒绑匪。
    绑匪不甘失败,狼狈而逃,刑警队长朝天鸣枪了,其中的一位抱着头蹲了下来,马上被捆成了一个粽子,另外一个还在跑,这时候,枪又响了,他应声倒下。
    谁知那就是麻烦的开始:15分钟后,大家发现,被捆起来的是绑匪没错,但是被击毙的,居然是人质本人!!
    当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被生擒的绑匪以及跑走的人身上,谁也没看清楚第二枪是怎么响的,但是可以确信无疑的是:只有刑警队长开了枪。
    刑警队长当晚就被控制起来了,他显然也有点惊慌失措,一会说是走火,一会说是跳弹...
   其实按道理这样的事不关我一点事情:公务员涉嫌犯罪应该由检察院出面解决。但是居然检察院叶佳(再次提醒大家,名字和地名我必须隐去。)的女助手现在正在休产假,居然领导们决定让我来做叶佳的助手,居然那天我没有出差,居然那天我的手机电充得很满,居然......
    现在我的头很大,特别大。
    而且,这次不是我一个人头大了,大家包括市政法委书记的头都比较大了。

  还有个原因让我头很大:我国枪枝管理严格,平时我看见的枪伤都是些什么火药枪、钢珠枪、鸟铳之类的,有把猎枪就超豪华了(在我国的法律中这些都是枪枝),可是那些枪枝和正而八经的制式枪枝无论是枪枝构造、子弹的结构还是发射原理、弹道表现都完全不同(比如说制式枪支子弹才有弹壳、底火,那些自制枪枝我从来也没看到过膛线),好在上午接到通知,下午才去解剖,我马上拿起马里兰州首席法医官的《弹道学讲义》和北京市公安局任嘉诚老师和徐华老师写的《实用法医弹道学》临阵磨枪,中午饭都不知道是怎么吃进去的(自己臭自己一个,哈哈)。
    到了下午,看过卷宗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头还可以再大一点:刑警队长虽然我并不熟,但是可以说是久仰大名了,某种程度上他简直是我的偶像:他是学医的出身,当法医的同时自学刑事技术,从技术中队队长一步步走到刑警队长,现在,居然要我来解决和他有关的案件,我的心里刹那间如同倒了八味瓶,里外全不是个滋味。
    这是我第一次偏心:事出意外,队长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被击毙的是人质,坐牢是不会的,但是如果不是跳弹或者走火,处分是免不了的,他这样一个上进的人,因为一个意外遭受处分你能想象到那意味着什么。
    走进解剖间之前,我的心里一直就在念叨:“走火、走火;跳弹、跳弹”,可是一看见枪弹的射入口我就傻眼了:火药晕!
    其实,从枪口射出的不仅仅是子弹,爆炸后的火药也会高速喷出,因此近距离的射击射入口周围会有火药的痕迹,我们管它叫“火药晕”,这说明肯定是近距离射击,这起案件甚至少量高速飞舞的火药残渣透过衣服的破口射入了皮肤,给皮肤上带来了一系列细小的擦伤,当然,这也不是直接抵着皮肤射击的,不然火药就会和子弹一起射进人体了。
    跳弹是一点可能性也没有了,因为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火药晕的。我的汗水马上顺着下颌流了下来。


13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2:02
我得承认这次我是极度的偏心:刑警队长在这次的事件中因为事出意外,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我仍然希望跳弹或者走火能够让他逃离一次对他前途的灭顶之灾(网友白开水的说法是正确的,在我们国家,意外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有这样的一个例子:一个人被他人围殴,当110民警赶到的时候由于穿着便装,他没看出来是来劝架的,结果打死了民警,判决结果是:意外,不负刑事责任,当然,不负刑事责任不等于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事与愿违,第一眼就告诉我,这不是跳弹。
  我和叶佳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只是示意摄像固定证据。解剖还要继续。我完全看不出来死者腰缠万贯,名下拥有好几家建筑公司:他又干又瘦,身上的T恤是明显的假冒伪劣;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老茧似乎在向我们诉说着他往日的磨难,子弹是从他左腋前线(胸部的左侧)钻进去的,但是并没有从任何地方钻出来,看来子弹留在了他的体内。
  我国警用手枪基本上属于自卫枪支,54也好,64也好,理论有效射程只有50米(不是说只能射50米,而是距离远了之后由于膛线太短,子弹会明显翻滚,弹道变得不可琢磨,瞄准一点用也没有),而这次队长用的64又无疑是警用手枪中威力最小的:它的子弹初速度最小。而且我怀疑这次火药并没有完全爆炸,这样才会有特别粗大的火药残渣射进皮肤,因此这一次的枪火并不像通常情况从一端射进,又从另一端射出。
  于是找到弹头成了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它是刀魂剑魄这样的刑事技术人员进一步分析的证据。但是弹头却好像和我们玩起了捉迷藏,顺着肺部的弹道我们没有找到弹头,甚至我们找遍了腹腔和颅腔:都没有。
  我们决定先把死者冰冻起来,想想其它的办法:我希望能拍X线或者做一个CT来确定一下弹头的位置,但是没有一家医院愿意给一具解剖了的尸体做放射检查,一天就在无数个电话中过去了。
  其实我在心里隐隐约约的希望找不到弹头。到底是不是跳弹或者走火对死者来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差别:他的家属获得的赔偿既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而从已经掌握的情况看不仅不像是跳弹,连走火也不像:如果是在追捕过程中不慎碰到扳机走火,子弹射入的角度不太可能那么小。找到弹头极有可能就是在判队长前途的死刑:他若干年的奋斗将随着一次意外烟消云散。
  那一夜我失眠了,平生第一次。与其说我在担心弹头,不如说我在担心队长的命运。


14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2:12
作者:2002roseLv6时间:2006-03-2913:46:00
  我的堂姐在一夜之间家破人亡。她的公婆,儿子,侄子在二月十号的晚上。被凶手残忍杀害了。凶手手段非常残暴。是用棍棒类敲击死者头部杀害。公公的头被敲飞了一半,手也打折了。还挖取了所有死者的眼睛。凶手一定是太相信死者眼睛会留下他的身影了。
  如果哪天堂姐不是因为去了广西堂姐夫那里打工。可能也被杀害了。可怜那两个小孩子。一个6岁,一个2岁。过早陨落了。
  可恨凶手的残暴。可叹警察的无力。时光过去了5年。这案早也成了无头案。


15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2:44
第二天一早,一阵燕子的呢喃让我的神志恢复了空明:我已经想好了该怎么去做。
    我找哥们借来了安检型金属探测仪(就是你上飞机之前安检员在你身上比划的东西,一有金属它就怪叫),在它的帮助下我很快确定了弹头的大致位置:胸椎。(呵呵,在人体找弹头可以用这一招,在野外不行,我试过了,基本上找到的都是破铁丝和啤酒瓶盖)
    我终于完整无缺的取出了这枚弹头:它藏在胸椎里面,旁边的软组织覆盖了它射入胸椎的入口,难怪我摸不到它,也看不到它。弹头的前部有一些变形,看来胸椎阻挡了它的前进,这同时也说明它射入人体后翻滚并不严重:射入口、弹道和它的位置在一条直线上;弹头其它的部位很光滑,这完全否定了跳弹。
    我测量了一下弹头的位置和射入口的位置,整个射击的过程就昭然若揭了:弹道和水平线夹角大约是向上5度,射入人体是从胸部侧面前方,子弹在胸部后方停住,可以推断出队长射击的姿势:他已经跑到了死者的前侧面,右手端枪,手臂外展,枪口稍稍向上击发了这颗子弹。看来队长完全是判断失误,他坚定的认为这就是劫匪。
    我完成了我的任务:确定了射击距离和射击角度。我也如实写进了报告,但是我清楚的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队长会受到处分,国家赔偿以后还极有可能要按比例向他追偿一部分。我的心里一直揣揣的。
    过了大半年以后,我又见到了这位已经不是队长的队长。他的神情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飞扬,也没有了当初接受调查时的慌乱,见了我,老朋友一样打着招呼。我知道由于他的技术全面,破案他还是一把好手,只是现在他的目光里面,多了十分的稳重。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人的一生必须经过这样的几次磨难才会成熟呢?

  我合上了卷宗,闭上眼睛在椅子上伸直了身体,回想起我了解的一切。这一切都太戏剧化了,我不由想起了好莱坞的大片:当时发生的一切比起一部好莱坞的大片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是一个星期五。两个蒙面劫匪打劫了某省会城市一家银行,带着大量现金慌忙跑进早已准备好的车辆,想溜之大吉。机智的银行职员通知了警方,一部部警车紧急出动,在高速公路上展开了一场追逐赛。这伙亡命之徒车开得很快,警车也紧跟着不放松,而且,他们通知了前方的警方,在下一个收费站,等待他们的是伸缩路障。
    那是一种让车辆迫停的装置。它可以伸缩,以适应不同路面的宽窄,它朝上的一面则布满了尖锐的钢钉,碾过它你可以想象一下后果。
    但是悍匪没有停下车辆,反而歪歪斜斜的向高速公路出口逃去。这时候总指挥果断下令,击毙悍匪,不能让他们逃进下一个城市!
    我想当时一定是子弹横飞的场面:警方一共射出了30余枚子弹,而悍匪们也至少还击了7、8枪,结果是悍匪被在快车道并行警车射出的子弹当场击毙,警方则无一伤亡!
    如果不是想收集弹道数据,我都不耐烦给他们做详细的解剖,我得出的唯一结论是;死有余辜!
    但是,有一点肯定好莱坞的大片不会谈到:一名在现场附近的出租车乘客被不幸击中了,马上被送进了附近的医院抢救。他甚至和追逐的车辆都不是同一个方向:他们已经下了高速公路,在右侧的出口附近,到底是谁的子弹击中了他,又是怎么击中的?

  被击中的小伙子被送进了铁匠(《母爱》里面曾经提到他)的那家医院。公安局要求医院尽一切可能不惜代价的抢救这个小伙子,我也给铁匠打了电话,麻烦他亲自接手了这个病人。听说小伙子被子弹击中了肺部,马上就要动手术,那么现在还轮不到我出场,于是我赶到了枪击现场,想看看能不能理出一点头绪来。
    看到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的环境我就知道为什么选择在这里击毙悍匪了:这里是一个开阔地段,高速公路在高架桥上,比地面高出10多米,周围各个方向的出口绕成一个个美丽的弧形,整个出口占地好几平方公里。四周的绿化也搞得不错,到处是草皮、树木。
    悍匪到底开了多少枪一时是难以精确确定的(他们可没有配发子弹,而且被击毙了),好在从方向上分析多半是警方的枪支:按行车方向警方是往右边开枪的,劫匪的子弹反跳180度的可能性不大。警方开了多少枪是一清二楚的,把配发的子弹减去缴回的子弹就可以了:32发。在劫匪的汽车和身上有一共有19枚子弹,现场又找到了5枚,还有8枚不知去向,只知道这8枚中间至少有3枚是跳弹,地面上反跳了2枚,护栏上1枚,都留下了深深的跳弹痕,但是跳到哪儿去了一时也找不到。(刀魂剑魄,跳弹的入射角度一般比较小,反射角度比较大,这样可以判断跳出方向,是吗?)
    一看这个场面我就开始犯嘀咕了:8枚不知去向的子弹!这么大的地方,运动中开枪,众多的树木、广告等遮碍物,怎么找子弹头啊?天知道它们会往哪个方向飞:理论上哪怕是柔软的水面、泥地,只要入射角度够小,也是可以跳弹的(回想一下小时候拿着石头“打水漂”你就知道了)。
    果不其然,几十个人忙乎了一个白天,这8枚不知去向的子弹一点进展也没有,金属探测仪找到的破铜烂铁倒是有十几斤了。虽然领导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找到每一个弹头,我可没什么信心了。
    于是我只好又去麻烦铁匠:好在我早已通知了他,请他把手术过程录了相。


16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3:29
找到铁匠的时候,他正在护士办公室说着什么,手舞足蹈的,音调挺高;我还以为是那位护士没有忠实的执行他的医瞩或者什么的,听了半天才明白,原来是小伙子做了手术,急需用血,而血站没有那种血型了:铁匠正在把他对血站的所有牢骚向护士长倾诉。
  “平常一叫血,一个电话他们马上来了!TMD,别人的血是捐献的,他们纯赚,跑得比兔子还快!现在一个少见血型,一句话:没有!TMD,这不是跟我冲在前线,后方不给我子弹一样吗!??”
  “砰!”话说着说着,铁匠的拳头落在了办公桌上,我赶紧去看看桌子:还好,茶杯盖子掉了一个,桌子没甚么事。说老实话,我对铁匠的拳头倒是不怎么担心的。
  我赶紧走到重症监护室看了看小伙子,听说他是医疗器械公司的推销员,昨天到省会跑业务去了,没想到赶上这么件倒霉的事;此刻他正躺在病床上,病床的床头摇得很高,他面色苍白,两只眼睛紧紧闭着,胸前一根粗大的硅胶管连着床头的水封瓶,水封瓶不时冒着气泡:看来他呼吸还行,失血的确很严重;墙上挂满了纸鹤,在病床边紧握着他的手的想必就是千纸鹤的作者:他的女朋友了,想必昨晚一夜没合眼,就在折这些纸鹤吧?另外一个坐在旁边的肯定是母亲,现在正在拿着手绢擦眼泪。
    我前脚到,后脚铁匠就跟了进来:他跟我一边解释病情一边发牢骚,原来昨天手术发现子弹从肩胛骨射进去,打伤了左肺上叶,于是医院马上让胸外的医生上台,好在早就估计了这种可能,他们就在手术室等着。手术当中发现胸腔积血1000多毫升,只好当机立断切除了左肺上叶,这不,小伙子的胸前还挂着闭式引流管吗(人的肺和胸壁之间有一个潜在的腔隙,叫胸膜腔,胸外手术一打开这个腔就必须插一根只进气不出气管子,把空气排出来,否则胸壁做呼吸运动,肺不会跟着动)?急诊手术,术前是没有备血的,手术当中一查:ABRH阴性!血库根本没有这种血,省血站也没有,铁匠这可傻了眼了!
    我知道那些低分子右旋糖酐之类的血浆代用品根本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当然这事也不能怪血站:这种血型本来就难以采集到,采集到了也有期限的。铁匠和我都皱起了眉头。看着小伙子的尿袋,24小时还不到100毫升,再这样下去小伙子会由于低血容量性休克诱发肾衰竭的!  

  这件事可不是闹着完的:要是还找不到血的话小伙子就性命难保了!我甚至来不及看看取出的子弹就马上给领导挂了电话:领导问我这种血型到底有多少见,我回答了一个数字:万份之三。
    我可没有夸大事实:小伙子的血型的确属于稀有血型:本来AB型血型就不多,仅占人群10%左右,而Rh阴性血型只有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因此ABRh阴性血型一万个人里面也找不出3个。这也就是说随便找几个人来一点用也没有,只能是大范围的号召献血了。
    于是领导很快就决定下来:首先是公安、消防、武警范围内大规模号召验血,同时请媒体帮忙,在各广播电台播放消息,电视台也很快插播了紧急求助信息。
    你还真别小瞧了现代媒体的力量,很快就有人来要求验血了:第一个赶到的是听见广播的的哥,他居然带着乘客就过来了;然后陆陆续续就有人来了,最让人感动的是来了一个大肚子的孕妇,虽然她一再声称自己就是ABRh阴性血型,大家还是打了的士把她送了回去;等警队在政治处的带领下赶到的时候要求献血的人居然排成了长龙,于是也不分什么警啊、民啊的就混在一起排队,几个原本认识的人亲兄弟一样聊着什么,开朗的笑声似乎马上就赶走了眼前的阴霾。
  这水乳交融的情形显然感动了医院,医院决定派以检验科主任为首的一队人马专门来化验血型;他们决定为所有来义务验血的人免费提供盒饭,不过大多数人留下个电话一声不吭就走了;甚至不少医护人员也加入了验血的队伍,铁匠就是其中之一,他说声当了这麽多年外科医师还不知道自己的血型是什么就下楼了,我敢担保他在滥用职权:从他没三分钟就回来的情况看,他压根就没排队。
    我自己献过血,知道自己是帮不上什么忙了,于是赶紧乘这当口让铁匠把他取出来的子弹拿了过来,这下我的心里就基本有底了;但是我还不放心,又去看了小伙子的伤口情况,还到病理科看了看切除的左肺上叶,这几个一结合,我敢斩钉截铁的说:是跳弹!
  我是这麽作出判断的:首先是子弹的入口不止一个,除了主入口外还有几颗碎弹片的小射入口:这是子弹和硬物剧烈撞击后碎裂造成的(破碎的弹片也射入了人体);第二是最大射入口呈“T”字形,而不是通常的圆洞:这说明子弹在射入人体之前早就因为剧烈的摩擦失去了沿自身长轴的旋转和稳定(这就是膛线的作用:让子弹旋转着前进,这样更稳定,你这下明白为什么射的箭后面有羽毛了吧?一个道理),几乎是横着射入人体的;第三是跳弹弹道和直接射入完全不一样,直接射入人体的子弹给人体损伤最大的并不是子弹本身,而是子弹带来的冲击波:它甚至能让周围10CM的组织变成碎渣(美制M16弹头很轻,但是弹速奇大,从背后射入能把全部腹腔脏器从前面推出来,我认为那是最不人道的枪枝!),而跳弹则明显不一样,能量在碰撞中丧失了绝大部分,它所造成的弹道更像是锐器的刺伤,非常局限;最后就是弹头:最大的一块弹芯不单是有刀魂剑魄提到的纵向平行排列的摩擦痕,中央赫然就有一块镶嵌得很紧的水泥!
    昨天看了出租车我就知道,子弹一定是从打开的窗户射进去,擦着座椅射进小伙子的身体的。这一下,子弹是怎么飞来的也一清二楚了!
    剩下唯一的问题就是,小伙子能保住性命吗?

  我的思维习惯绝不相信任何偶然性:辩证法告诉我任何偶然的东西背后都存在着必然性。但是这一次我真的只能认为是太巧合了:当天下午就找到了血型符合的人,而且一下就是两个:一个是参加部队不久的武警战士,另外一个居然是铁匠。检验科的主任一连把血样做了好几遍,我觉得他在报告结果的时候声音在发着颤,厚厚的眼镜下面似乎还闪动着什么。
    于是铁匠在科室同志自发的列队下下楼去采血,大家都恭喜他中了大奖,因为这种血型实在是太少见了,他嘿嘿的笑着走出楼层,一边在向大家拱手告饶。
    大家都认为这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没想到后来居然发生了一起不愉快,事情是这样的:小伙子失血很多,医院决定采血1200毫升,这两个小伙子都认为自己应该献血800,另外一个只能献400,两个人居然闹得快打起来了。
    我认为这件事是铁匠的不对,虽然他跟我的交情不是一年两年了,我还是不能护他的短:他跟那个武警小战士争执的时候首先是秀了一把他的肱二头肌,然后居然拿手指点着小战士的胸膛,讥笑的口吻说:“你多大?17?毛还没长齐吧?”小伙子哪受得了这个?向後一步退开,就拉开了架式准备和铁匠干一仗了。
    我准备站到两个人中间,去化解这场完全没有必要的纠纷;谁知还没等我挪开步子,旁边小护士的娇叱和倒树的柳眉起了作用,两个像斗牛一样很有点精力过剩的小伙子马上乖乖的躺到了病床上,我举双手赞成美丽护士小姐的英明决策:两个人各取600。(直到今天,我一想到这位小护士最后成为了铁匠的妻子,我就肚子痛,而且很痛。)
    输进小伙子身体的鲜血起到了神奇的作用:小伙子身体很快一天好似一天,第七天的时候他居然开始做广播体操了:这时候传来了另外一个好消息:最后一个弹头也找到了,真的很佩服一位老刑警的眼力:他居然隔着将近一百米发现一颗树的树枝不对劲,而且在这棵树上找到了最后一个弹头,然后大家根据射击方向判断出来只有打在护栏上的那颗跳弹才是罪魁祸首,当然,这个时候找到的破铜烂铁拉了两三轮车才全部运完。
    很快,小伙子要出院了,于是另外一件事情肯定要放到议事日程了:对小伙子的赔偿问题。一位政工干部接受了这个烫手的山芋,带着一些慰问品来看小伙子。寒暄了一大圈终于提到正题,没想到小伙子呵呵一笑,说道:“我从小就想当警察,现在身体里面流着警察的血,还赔什么?”
    政工干部一脸愕然,但突然一下子我想通了,小伙子能顺利康复其实不是一个偶然事件:他承受了太多的关爱:社会的、医院的、新闻媒体的、女友的、母亲的......
  这么多的关爱承载在一个人的身上,你说他能不康复吗?他又能不用爱回报这个世界吗?


17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5:35:18
我知道山东泰安的网友王强(征询他本人的同意,我使用的是他的真名。因此我已经删除他向我求助的原贴:那里有他的个人信息。)已经和院方协议由当地检察院进行法医学死因鉴定。因此,暂时我只能以个人身份去见证这个鉴定过程。当然我也提醒他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他是可以重新委托鉴定的。我不认识他,但是,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是向网络求援的时候,他是真的很需要帮助了。
  于是我了结了手上的三个刑事案件和两个医疗纠纷,简单的准备了一下行囊。我们是一群随时准备出差的人:谁也无法预料案件在何时、何地发生,因此我的行囊经常是准备好的,那并不是问题。但是仅仅完成这些零碎的事情也让我忙得不亦乐乎,正在我手忙脚乱之际,偏巧有两个朋友向我咨询法医学问题,我很抱歉的告诉他们一切只能等我从山东回来再说。
  终于来到了机场:我在机场大巴开出前一分钟追上了它。我知道我该好好想想这次的行程了,评估一下我所冒的风险。
  我根本不认识王强,我不能肯定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不会是一个玩笑吧?(我不相信有人会拿父亲的生命开玩笑/王强很信任我,我应该信任他/最多我自费去泰山旅游一次,我还没去过泰山,而且我正拿着我心爱的尼康F-100,说不定会有几张好照片哦!哈哈!
  我马上排除了第一点。
  我还不知道对手是谁,他有多大的能力/我的老师在杨成斌案已经和公安部和司法部唱过对台戏了/总不成安南的儿子在泰安吧?哈哈!/就算安南本人亲自来了,我也只对我看到的事实负责。
  我又排除了第二点。
  第三点才是我真正担心的,王强告诉我这起案件发生后他和他的家人受到了不明身份人士【王强用的词比这个简单,只有三个字,(就是黑××啦,你不会这么笨吧?)但是我个人认为那是一个法律用语,有着严格的定义】的骚扰。我不能肯定他说的是不是事实,但是这是真正需要防备的:明天的取证过程绝对不能被破坏。我通知王强让家属尽可能的到场,真正见证鉴定过程的不需要太多,其它人就注意周围秩序吧。还需要通知律师到场以防万一,最后,万一真有什么事发生,我自己还有那么大的块头呢,哈哈!(偶已经跟偶的那一位说了,万一有什么意外,她有收尸的义务,她笑着骂偶乌鸦嘴,然后送行的时候紧紧的握了一下偶的手。)
  我已经把一切都做了最坏的打算,因此我的心情出奇的宁静。
  波音737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把我送上了天空,地面上正是阴云密布,而等你穿过乌云,你会发现高空中其实是霞光万丈。
  我无忧,亦无惧。

  我从来不晕飞机、汽车、轮船等等一切运输工具,因此在1个半小时的飞行加上2个小时的汽车旅行后虽然已经是晚上10点了,但是我想我出现在王强面前的时候一定显得神采奕奕(因为我觉得他老在重复一句话,你精力真好,你精力真好),而王强居然很奇怪的说在通电话以前他以为偶是女滴!!!(粉奇怪了,就冲着偶那么多女粉,偶也不能是女滴那么对不起大家啊?哈哈!)
  王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个还有点书卷气的大男孩,皮肤也很白晰(相必小时候闻过很多的墨香吧?),果不其然,他的家虽然在偏远的乡村,但是家族中仅教师就又20余人。他简要跟我说了事情了的大致经过,这几年他在深圳的工作已经逐渐稳定下来,本来把父亲接到深圳是想让他好好享享福的,老人家其实很害怕开刀,但是他从自己查的书和医生的意见都是老父亲的前列腺增生相当严重了,必须开刀,于是他力主手术治疗,甚至连主刀医生都是他替老父亲选的(老父亲坚持要回老家开刀)。“要是我没劝父亲开刀就好了...."王强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很清楚这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悲哀。于是我对他说:“我已经简单的看过病历,从你父亲的病情来看,前列腺增生已经有了10多年了,最近又出现了肾积水和急性尿潴留(完全排不出小便),我认为这是手术的绝对指征。同时根据你父亲有高血压、冠心病10多年的情况看,选择损伤最小的介入手术也是完全正确的。(通过尿道手术,没有皮肤切口,手术最小。)因此你完全不必自责。事情已经发生了,请节哀顺变,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死亡的真相,以告慰他老人家。”
  我努力试图寻找一些开心一点的话题,当我了解到他是昨天才找到我的网站,而且最感兴趣的是那篇《庸医》,我就笑着从手提电脑里面找到那份鉴定书给他看。我得提醒他,网站上只是简单的讲述了推理过程,而鉴定书上显示更多的则是为了严密的得到那个结论而罗列的一大堆枯燥无趣的描述和数字,唯一不变的只是“不当使用催产素导致死亡“这一句鉴定结论。另外我当然得提醒他不得泄漏鉴定书中当事人的任何信息,呵呵。
  等我把王强送出门口,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一点,但是我还睡不着,我得仔细看看病历。
  我得承认,几乎每一份医疗事故争议的病历送到我的手上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有修改的痕迹,但是,这仍然是一份最重要的原始证据,尽快的封存是绝对有必要的。事实上,我还没有发现过一份能够完全掩盖死亡真相的病历资料,毕竟,假的真不了。
 
  我的手里拿到的是王强父亲王际源老人的住院病历(住院号115382)的复印件。由于这次我并不是鉴定人的身份,和以往不一样的是我得到的只是其中的客观病历部分(诸如医生对病情的记录\讨论之内的是不包括在内的,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想法,没有医疗措施是不会导致后果的,因此按照有关法律,病人家属在医疗事故争议后得到的只是客观病历部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某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名字,恩!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水平应该不会太差,我应该看到的是一份高水平治疗经过的记录吧?
  但是事实击碎了我的梦想:这份病历疑点重重。死亡报告单、住院病历首页的出院诊断栏、出院记录的出院诊断异口同声写下的是:1)急性脑干梗死;2)呼吸循环衰竭;3)前列腺增生症;4)急性尿潴留;5)双肾重度积水;6)肾功能不全;7)高血压病;8):冠心病。那么做为主要死亡诊断的急性脑干梗死总要有一点客观依据吧?我翻遍整个病历没有发现CT或者磁共振之类的诊断依据,相反,在血压记录单自从3月28日下午5点40分从手术台下来之后血压为76/60(休克血压)后,血压逐渐下跌,在每半小时一次到第二日凌晨5点15为止的共25次测量中,没有一次血压维持在正常值90/60以上。
  整个病历对休克只字未提。
  我的眉头紧锁。
  手术记录中那是一次完美的手术。术者的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切除深部达到前列腺外科被膜(见致密的横纹)”,切除组织“约100克”,而且“牢固止血”,术中出血“200ML。术中血压“平稳偏低”。但是麻醉单上显示手术2个小时内有血压下降情况,同期输液量为2000ML。
  护士的记录现实膀胱冲洗液(这种手术术后少量渗血是正常的,因此常规通过尿管冲洗)一度清亮,但后来重新变为“鲜红色”,长达数小时。
  手术之后面对休克血压的情况,医生给与了止血药、补液、代血浆、压迫止血等处理,没有输血,没有再次手术,临终前几小时曾使用升压药物。
  另外,在和家人的谈话中我了解到术后使用了“镇痛泵”(事实上,它和连续硬膜外麻醉原理一样,只不过是通过一个球囊持续性给药),这是有可能降低血压的,据家属反映死亡后才拔除,但是,病历上只字未见。(第二天,我们在收费清单上赫然发现:“阵痛泵”,202.18元字样。)
  至少,我认为家属认为是休克引起的死亡是合理怀疑。当然,一切都要等到明天的解剖结果
  刚才,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的时候我提到,之所以我将这个长篇纪实的题目取为《泰山》,第一,是因为此案发生在泰山脚下;第二,我觉得人命重于泰山,医生的职责重于泰山,司法公正重于泰山。
  我和王强一起等待着公正的司法鉴定,因此,我决定我的连载暂时告一段落。
  但是,我们也准备着万一出现法医鉴定明显偏袒的情况。我已经和我的老师张益鹄商量好,只要家属有需要,我们随时准备重新鉴定。


18楼  楼主    ccpp      2020-5-13 16:57:21
作者:爱上爱568  时间:2007-04-1319:13:00
  哎,我想起了我爸爸的表姐(也就是我的表姑妈)他们一家人都残忍的被杀害了,凶手是准备得相当充分的,枪呀什么都带上了,而且还是熟人,当天晚上我表姑妈还热情的招待他们,结果没有想到.....哎,我表哥那天晚上没有回家,就幸免于难了,最可恨的是,我那表嫂还有身孕就被奸杀了,凶手是用的封口胶,而且第二天还去银行取了钱,连银行的摄相头后来就找出了记录,结果还是让他们跑了,我不知道这些警察是干什么用的,都这样还是没有抓到,真是无能,后来只抓到了一个凶手,那两个主犯到现在都没有抓到.............